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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該不該取消?某小區“趕走”物業進行自治,1年省下近百萬?

由 大話企業 發表于 人文2022-06-21
簡介隨著業主和物業之間的矛盾不斷激化,就有小區乾脆取消了物業,實行“自治”

自治物業好嗎

文:木一

物業最早起源於西方,後由香港傳入內地。據資料顯示,截至2019年底,中國城鎮人口已達8。48億,約佔總人口比例的60%。也就是說,大多數國人每天都在和物業打交道,如小區出入口、停車場、小區環境衛生等。有報道稱,物業已經成為朝陽產業,不僅關係到數百萬人的就業,也關係到億萬人民的幸福指數。然而,本應是和諧共處的兩個群體,卻長期以來一直存在著矛盾。

物業該不該取消?某小區“趕走”物業進行自治,1年省下近百萬?

在業主看來,物業經常“亂收費”,收費之後卻不幹事,完全是在給自己添堵;但在物業看來,卻又認為自己是在處處為業主著想,但卻不能得到業主的理解和認可,心裡同樣也是非常“憋屈”。從目前來看,業主對於物業的不滿主要集中在以下三點:

1、只管收物業費,業主訴求得不到妥善處理;

2、物業費的收支不透明,社群的收入沒有業主的份,但卻有很多重複收費現象;

3、物業服務質量差,更換麻煩,影響居住體驗。

物業該不該取消?某小區“趕走”物業進行自治,1年省下近百萬?

當然了,並非所有問題的源頭,都是在物業的身上,部分業主同樣也存在著一定問題。比如李榮浩此前吐槽的牆面佈滿腳印,大多也是小區業主造成的,還有部分業主的素質並不高,破壞公共衛生環境,車輛亂停亂放,寵物隨地大小便等等,對小區的其他業主造成了很大的影響。除此之外,還有部分業主惡意拖欠物業費,不久前,武漢惠之美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將幾名業主訴至法庭,追繳物業費。

隨著業主和物業之間的矛盾不斷激化,就有小區乾脆取消了物業,實行“自治”。據報道,陝西省西安市某業主自管小區公示了2019年度物業管理財務收支情況,最終收支平衡情況為結餘近83。23萬元。短短1年時間,透過業主自治,該小區非但扭轉了之前物業所說的赤字,反而還省下了上百萬的費用。

物業該不該取消?某小區“趕走”物業進行自治,1年省下近百萬?

一般來說,小區由哪個物業進行管理,大多是開發商決定的,而並非業主自己的選擇。因此,當遇到服務質量較差的物業時,大多數業主也只能選擇忍受。不過如今,這一情況正在逐漸發生改變。北京市率先發布《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自今年5月1日起,業主可以召開業主大會,可以在大會上自由選聘、截圖物業服務團隊,或不再接受物業服務。根據規定,如果被業主大會解聘的物業拒絕搬走,每推遲一天,就將罰款10000元。也就是說,未來對於小區物業的選擇權,將交到業主的手上,由業主們自行選擇最為合適的物業團隊。畢竟,業主們才是小區真正的主人,擁有選擇物業的權利也是無可厚非。

除此之外,《條例》中還指出:“物業服務單位利用物業共有部分從事經營活動的,應當將公共利益單獨列賬,公共利益歸全體業主所有”。也就是說,業主應對社群內的商店、廣告展位、停車場租金等利潤享有“知情權”。而具體如何分配,業主也同樣擁有“話語權”。

物業該不該取消?某小區“趕走”物業進行自治,1年省下近百萬?

然而,雖然取消物業的呼聲很高,但我們也不得不面對現實,讓業主自治或許並非最好的結果。一方面,業主一直以來都是消費者,並沒有相關經驗;另一方面,業主們也有本職工作,沒有足夠的時間進行管理。同時,針對取消物業這一問題,新華社曾轉載《物業不應是城市“火藥桶”》一文並做出了點評:

在沒有找到更好的替代服務之前,物業仍有其存在的價值和必要。

也就是說,至少從目前來看,物業不會被取消。

物業該不該取消?某小區“趕走”物業進行自治,1年省下近百萬?

一個好的小區環境,需要所有業主和物業共同努力。隨著《物業管理條例》、《民法典》等的實施,業主和物業的權利都將得到保護,物業服務也將愈發規範化,業主也將會得到更好的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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