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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武警身份腳踏兩隻船,暴露後被捕入獄

由 文說隊長 發表于 人文2022-05-11
簡介冒充武警身份腳踏兩隻船,暴露後被捕入獄曾某,90後男,出生於甘肅省白銀市的,武漢船舶職業技術學院畢業,本來可以找個不錯的工作平平淡淡安安穩穩地生活,可他卻劍走偏鋒,冒充武警身份招搖撞騙,最終鋃鐺入獄

腳踏兩隻船被發現了怎麼辦

冒充武警身份腳踏兩隻船,暴露後被捕入獄

曾某,90後男,出生於甘肅省白銀市的,武漢船舶職業技術學院畢業,本來可以找個不錯的工作平平淡淡安安穩穩地生活,可他卻劍走偏鋒,冒充武警身份招搖撞騙,最終鋃鐺入獄。

冒充武警身份腳踏兩隻船,暴露後被捕入獄

某為了能快速賺錢,滿足自己的消費所需,便

冒充武警身份,

謊稱自己是

武警湖北總隊

軍人

騙取

張某

鄒某

信任。

同時與張某、鄒某

談戀愛,

腳踏兩隻船,

讓對方以為自己找到了理想的男朋友,當信任感與日俱增,戀情也火速生溫時,他

利用張某、鄒某對軍人的信任,

以自己開車撞了人急需用錢

為藉口,後以

信用卡到期

沒有

錢還、

外面還有一些

欠款

沒有錢還,需要借錢還款等理由,

分別騙取張某人民幣1.7萬元、鄒某人民幣1萬元。

當二人反應過來上當受騙後,立刻報了警。

冒充武警身份腳踏兩隻船,暴露後被捕入獄

2020年11月4日,曾某在武漢市漢陽區人信匯門口被公安人員抓獲歸案。同日,曾某退還張某人民幣1。7萬元、鄒某1人民幣1萬元。

冒充

武警

身份招搖撞騙,其行為已構成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公訴機關指控曾

犯招搖撞騙罪的罪名成立。

同時也考慮到曾某到案後,認罪態度好,並且已賠償被害人全部經濟損失,因此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條,第六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判決如下:

曾波犯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人生有很多條路可以走,人生有無數次選擇的機會。只要肯努力,只要走正路,也許不能讓你發財,但至少可以安穩生活。作為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卻選擇冒充軍人,選擇騙取他人錢財,選擇一條犯罪的道路,最終要付出更多更沉重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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