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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解饞”,這名男子深夜出動……

由 上觀新聞 發表于 人文2022-04-28
簡介”近日,新涇派出所民警接到群眾舉報後,第一時間趕往現場~4月21日晚上9點多,民警一來到淞虹路新涇港橋的河邊,就發現了一名正在忙著“捕魚”的男子

解饞的解是什麼意思

“時間這麼晚了,淞虹路新涇港橋附近河邊還有人在撈魚?警察快來看看咋回事!”近日,新涇派出所民警接到群眾舉報後,第一時間趕往現場~

為了“解饞”,這名男子深夜出動……

4月21日晚上9點多,民警一來到淞虹路新涇港橋的河邊,就發現了一名正在忙著“捕魚”的男子。此時,河邊欄杆上搭著幾根長長的竹竿,竹竿的另一頭連著水中的漁網。該男子手握長竹竿和網兜,半個身子已經探到欄杆外忙碌地拉扯著漁網。

在現場,民警還看到竹竿旁邊的空地上,擺放著一個藍色的塑膠箱子,開啟一看,裡面有幾條活魚正在遊動。民警立即制止該男子的行動,並聯系長寧公安分局治安支隊民警對這些自制捕魚工具進行認定。

為了“解饞”,這名男子深夜出動……

在治安支隊的遠端協助下,民警很快便識別出,這種捕撈工具俗稱“魚篩”,是將竹竿插入河流底部淤泥中,與連著的絲網形成了“竹柵欄”,阻攔住魚蝦遊動,進而達到捕撈的目的。

為了“解饞”,這名男子深夜出動……

隨即,民警將該男子傳喚至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經查,該男子孫某明知有禁漁期不允許捕撈魚的相關規定,為了給自己餐桌加道“菜”解解饞,便自制了一些捕撈工具,以“搬網”的方式捕撈,當晚“收穫”約2。5公斤活魚。在民警的詢問下,孫某進一步交代稱,自己使用的還是一種網眼較小的漁網,企圖將河中的小魚小蝦“一網打盡”。

目前,孫某因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被長寧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違反禁漁期制度規定進行捕撈,涉嫌犯罪的,將面臨刑事責任。廣大市民要強化法律意識和環境保護意識,切勿因貪圖過“嘴癮”而以身試法。市民若發現此類非法捕撈線索,可及時向警方進行舉報。

圖片由長寧公安分局提供

記者:閆 漫(實習)

編輯:畢揚靜

*轉載請註明來源於“上海長寧”

上觀號作者:上海長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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