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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藝術的用武之地

由 央廣網 發表于 人文2022-04-27
簡介事實證明,小說不能沒有故事,小說魅力就在於故事 對故事的喜好,是人類深層次需求,更是人類生活不可或缺的“剛需”

摶土怎麼讀

幾十年前,一些作家認為“講故事的小說”已經落後了,因而有意打碎故事,甚至摒棄故事。幾十年過去了,故事不僅沒有過時,反而更加受到重視,更加豐富和多樣,那些放棄故事的創作卻越來越無人問津。事實證明,小說不能沒有故事,小說魅力就在於故事

對故事的喜好,是人類深層次需求,更是人類生活不可或缺的“剛需”。尤其社會發展瞬息萬變,緊張工作生活之餘,人們需要在故事中放飛心情、安頓思緒,這就是文學藝術的用武之地。創作者最大本事就是講好故事,最大困境就是缺少好故事

透過文字,人類本質力量得以物件化,栽培出靈魂的花朵,文字能超越現實生活,超越人與人之間、文化與文化之間的隔閡,在心靈上實現共鳴

人類對故事的需求永不滿足

曾有一段時間有人擔心文學邊緣化。作家格拉斯說,文學正在從公眾生活中撤退。人們之所以有這樣的議論,跟小說從故事“撤退”有關。一些作家認為“講故事的小說”已經落後了,因而有意打碎故事,甚至摒棄故事,想怎麼寫就怎麼寫,寫到哪兒算哪兒。他們的嘗試不能說沒有探索價值,但以此為時髦跟隨其後的不少作品變得“魂不守舍”,行文蕪雜模糊,有的靠聰明勁兒寫一個“點子”,小情小趣,雞零狗碎,甚至以誇張、怪誕、出位表現深刻,卻組織不起一篇完整的具有“致命誘惑力”的故事。這樣的小說連讀幾篇,讓人恍恍惚惚不知此夕何夕,不僅沒有意思,更談不上有意義,以致讀者大量流失。

幾十年過去了,故事不僅沒有過時,反而更加受到重視,更加豐富和多樣,創作者動用各種藝術形式和藝術手段,千方百計把人們帶進故事王國,那些放棄故事的創作卻越來越無人問津。事實證明,小說不能沒有故事,小說魅力就在於故事,不是小說邊緣化,而是放棄講故事的小說邊緣化了。

人類迷戀故事,故事養育人類。人類的誕生、社會的變化,農耕、狩獵、營造,遷徙、征伐、興衰,生老病死、喜怒哀樂、愛恨情仇,統統儲存在故事裡。繁衍至今,人類留下多少世世代代念念不忘的故事。盤古開天闢地、女媧摶土造人、后羿彎弓射日,在講好故事上,先人已經為我們樹立了榜樣。經典是故事,神話是故事,歷史是故事,人類總是在熱切地渴慕故事,對故事的需求永不滿足。地球上每一天不知有多少故事在創生、在流傳,書籍報刊、音樂戲劇、電視電影、網路小說都盛滿故事,每個人一生都要花大量時間在故事中度過……難怪有人說,故事藝術是文化的主要力量,一種文化的進化離不開誠實而強有力的故事。

“活著就是為了講故事”

什麼是藝術?藝術就是沉湎於故事的儀式之中,在故事中釋放生命情感,尋思生活秩序,思悟人生真諦,由此達到一種認識、情感、意義的滿足。對故事的喜好,是人類深層次需求,更是人類生活不可或缺的“剛需”。尤其社會發展瞬息萬變,緊張工作生活之餘,人們需要在故事中放飛心情、安頓思緒,這就是文學藝術的用武之地。創作者最大本事就是講好故事,最大困境就是缺少好故事。沒有好故事而強行寫作,怎能不令人厭倦,門庭冷落。

想想托爾斯泰的豪言壯語:活著就是為了講故事!編劇羅伯特·麥基說,一個作家75%精力要放在寫故事上。昆德拉將小說分成三類——敘事的、描繪的、思索的,哪一種小說裡沒有故事?無非是故事表述方式和結構方法不同。中國四大名著自誕生之後,先後被改編成數百種戲曲作品,在戲曲界有“三國戲”“水滸戲”“紅樓戲”之分……經典中故事之密度、敘事之結實,令人驚歎。即便另類如《變形記》,主人公格里高爾早晨醒來突然發現自己變成大甲蟲,不也是故事嗎?這部小說之所以能成為經典,和這個故事的衝擊力脫不開關係。並不是只有敘事的小說才需要故事,所謂思索的小說,也要有一個血脈和框架,才能把這一堆東西框住,不能漫無邊界,東一榔頭西一棒槌。這個血脈和框架,實際上就是故事。故事是小說敘事的架構,是思想的載體,為描述提供支撐。沒有故事這個筐,沒法往裡面放人物、放情節、放精神,就不成其為小說。

前些年流行的網路段子,其實某種程度上是以最經濟的方式迴應人們對故事的需求。智慧手機出現之後,人們讀故事或者看新聞就更方便了。故事不僅可以化身小說、電影、戲劇,形式多樣,讓人們百看不厭;故事還具有形象、生動、潤物無聲的優勢,比新聞更耐人尋味。小說家的使命就是把今天的新聞和過去的歷史昇華成故事。問題是,在資訊海量的今天,作家如何找到自己的故事?怎樣抓住社會的脈搏?

搞創作,“笨”也是一種天賦

的確,時代生活多樣龐雜,社會變化日新月異,現實生活在豐富性上永遠大於文學創作,但不管它多麼豐富、怎麼變化,也不能代替文學,不能代替心與心的交流。越是在資訊海量的今天,越需要創作者誠實面對自己,在感知生活、感知社會過程中感知和捕捉自己的心跳,如此才能將心比心,跟讀者、跟整個社會的心連在一起。過去一位老編輯跟我講,寫作時千萬不能忘了身後有讀者站著,你自己感動還不算,得讓讀者也感動,這才算把個人感悟跟社會神經搭上線了。我年輕時也寫過戲,導演要求我寫臺詞時,一定要面對觀眾,摸準觀眾喜怒哀樂,觀眾才會沉浸其中,隨劇情發展有哭有笑。因此,有經驗的作家寫作時,一定把自己分裂成兩半,一半是演員,另一半是觀眾。

大家都有年輕時讀小說著魔的感受,故事就像“魔咒”一樣將受眾的心和創作者的心緊緊聯絡在一起。古人認為音樂、舞蹈有溝通天地的神奇力量,倉頡造字的時候電閃雷鳴,文字之所以成為“神來之筆”,就因為透過文字,人類本質力量得以物件化,栽培出靈魂的花朵,文字能超越現實生活,超越人與人之間、文化與文化之間的隔閡,在心靈上實現共鳴。好故事走遍天下,好的文學透過故事穿透不同人群,形成公共閱讀,改變社會生活。與此同時,藝術創作也有個嚴酷規律:“一聲不響地大規模淘汰”。大量作品缺乏故事“硬核”,雖然看上去很熱鬧,研討會上好話一大堆,熱鬧一結束生命也就到頭了。只有講好故事,小說才能走出小圈子,成為人們共享的精神財富。

故事寫作是有路可循的。金聖嘆用兩個字來概括寫作才華:“材”與“裁”。“材”是你自己是什麼材質,掌握的素材是什麼性質;“裁”是剪裁,是結構故事的能力。要我說,“材”和“裁”都重要,但很多作家缺的不是這兩種準備和能力,而是一種“笨”的天賦。

對創作者來說,“笨”有時也是一種天賦,必須得有一種“活著就是為了講故事”的信念和堅持,才能不斷走出生活舒適圈,向廣闊現實不斷開掘,永遠在發現的路上、在創造的路上。司馬遷在寫《史記》前,差不多把自己要寫到的重要地方都走過了。蘇東坡說自己平生成就在黃州、惠州、儋州,他最好的作品都是被貶到這三個地方時寫的。李白、杜甫、柳宗元、劉禹錫、王昌齡、王陽明更是行走派,或是躲避戰亂、遠謫他鄉,或是主動走遍大山大川,行走成全了他們的文學世界。白俄羅斯作家阿列克謝耶維奇為寫作採訪了30多個國家的數百人,故事根基深厚,這些故事在她的筆下以紀實文學的形式影響世界各國許許多多讀者。美國作家愛默生有言,誰能走遍世界,世界就是誰的。這一招很笨,卻顛撲不破。

在寫作低門檻的今天,經歷往往就是財富,差異往往就是優勢,行走是防止靈魂麻木的靈丹妙藥。行走會有奇遇,遇奇人,遇奇事,李漁說“有奇事方有奇文”,奇不是奇怪,而是新鮮、獨一無二、絕知此事要躬行的體驗和心得。行走另一個好處,是激勵和保持對世界的好奇心、對生活的新鮮感。在行走中,保持靈魂活力,故事才能在人心裡生長,才能別具“新材”和“心裁”,為讀者提供獨一無二的文學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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