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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經講義 》卷二 揀能信之機(2)

由 遇見秀芝 發表于 人文2021-05-29
簡介佛為了要我們瞭解,特地說“如來滅”

三諦圓融是什麼意思

《金剛經講義 》卷二 揀能信之機(2)

近代大德,大多不講般若,而講三諦圓融,其實不容易使人瞭解。三諦是佛在法華會上講的,正是在宣說般若之後。所以佛已經預先告誡“莫作是說”,要須菩提宏揚這般若法門。意思是說,你不去宏揚,怎能使人瞭解?使人生實信?但你僅僅考慮到眾生不容易生信,而忘卻宏揚般若的大事,怎麼行呢?不但如此,你若不去宏揚,就會阻止人們的善念。所以應當竭盡全力去宏揚。但也不可以不慎重對待。

佛講般若時,已經是晚年了。佛初成道時,先說“華嚴”,因為在賢劫中,釋迦牟尼佛已是第四尊佛了,眾生離開佛已經十分久遠,不能不先將佛的境界完全說出來。然後即回頭講“阿含”,是為了教人親身去實踐。待到眾生的根機漸漸成熟,就講“方等”,將大乘的道理說明,教人回小向大。接下來才講“般若”。可見這般若法門必須慎重。既要宏揚,又要慎重,所以必須選擇那些有持戒、修福根基的人。佛的意思是說:你恐怕人們不容易生實信,又顧慮生實信的人不多,只須依照我(即佛)所說的法去宏揚,從實踐上去用功,那就不致貽誤聽經的人。但看你宏揚的方法如何,何必去顧慮那些聽經人能不能生實信呢?

因此,“莫作是說”這一句很要緊,所有宏揚佛法的人,都應當這樣理解。

如來滅後

——滅就是滅度。

滅度有二義。根本義,是指不生不滅的心。即所謂生滅滅已,寂滅現前,叫做涅槃。後來借用,凡一切佛菩薩圓寂,也叫入滅。

“滅後”是指佛的一切生滅相在既滅之後。滅當然是指應化身滅。如來是法身,為什麼能說滅呢?其中有精奧的道理在。佛為了要我們瞭解,特地說“

如來滅

”。如來滅有三要義:

(一)

報身、應化身都是相

所謂滅,是報身、應身的滅。如世尊的穿衣、吃飯、示現凡夫相的滅,是應化身的滅。報身也是從法身顯現的,既有顯現,也就有滅。這裡為什麼不說應身、報身滅的道理,就是明白地告訴我們,如來不再顯現應身、報身了,要我們警覺。

須知如來所顯現的應身、報身,還是有生滅,即所謂“凡所有相,皆是虛妄”。何況我們人的臭皮囊啊!還有,我們人的身相,生不知其所以生(生不知來),滅也不知其所以滅(死不知去),完全受業力所牽,自己不能作主。佛就不是這樣。他的應身、報身雖有生滅,然而如來能自己作主:要生就生,要滅就滅。我們雖是凡夫,但都有如來藏,應從速回到自己的本來面目。

(二)

證得本性,名叫如來。

然而法身是無相的,如何可見?可見的就是相。即使菩薩所見到的,不過是法身所現起的報身;而我們凡夫所見到的,則是法身所現起的應化身。然而,倘使能見到應身、報身之非相的,那就是見到如來了。因此,要見性的話,就應從非相而見,但決不可入於斷滅見。所以,佛警告我們:見如來是不容易的,必須勇猛精進,才能證得。我們要見如來,就應當從性上去求(從相上求,是見不到如來的)。說到性,則我同如來是自他不二的,能在自己的性體上理會一些,這便是見如來的良機。

(三)如來的報身、應身,還是相,還是要入滅的,但不是永遠滅,還是要示現的。

須知報身和應身,仍然是法身的影子。我們知道:法身是不滅的,也就是說報身、應身又有示現的機會。古來,有人見到丈六金身佛的。也有勇猛精進如羅漢見到千尺佛身的。也有菩薩所見到的像須彌山大佛的報身的。又如智者大師在註釋《法華經》完畢後,親自見到靈山會上,佛還在那裡講經說法,儼然未散呢,這些事例,都可以作為明證。

總結以上

三要義

:第一義說:如來不再示現報身、應身,使我們警覺;第二義說:要見如來,必須在自身上用功;第三義說:如來不滅,只要我們能用功,還能見到。

後五百歲

——歷來有三種解釋:

(一)這個“後”字,是指如來滅後的後來講的,也就是指如來滅後的五百年。

(二)以“如來”滅後第一個五百年為“前”,第二個五百年為“中”,第三個五百年為“後”。

(三)是說如來滅後第五個五百年。正法和像法各一千年(即四個五百年),末法是一萬年。如來滅後第五個五百年正是指末法時期的最初五百年。

如來滅後,正法一千年:初五百年解脫堅固;次五百年禪定堅固。所謂解脫,就是證得般若波羅蜜,度一切苦厄。所謂堅固,是指眾生的根器堅固。次五百年中,眾生的根器稍差,然而還能住於禪定。這解脫和禪定正是定慧,所以稱這個時期是正法。

像法一千年的初五百年,雖然也有解脫、禪定的人,但為數已經不多了,人們專事講理,卻不注重於實行,所以說多聞堅固。要知道:看經應著重於作觀,多聞也是徒然的。好比有人只數他人的珍寶,而自己呢,卻沒有半點分;又好比有人只空談吃食的事,而自己卻不會飽肚。世尊對阿難說:“在多劫以前,你同我一起修行,至今你仍做佛的侍者,其毛病就在於專務多聞。”像法的次五百年,雖然多聞的人也少了,但眾生只知道修寺、造塔,所以叫塔寺堅固。在這像法的一千年中,佛法的形式還存在著,但已經失去佛的本意,不過是相像而已,所以稱這個時期是像法。

至末法一萬年的初五百年中,佛法更衰微了,眾生只知道鬥爭,即新名詞所說的奮鬥。印度佛法的早滅,它的原因在像法時期已經多鬥爭了。我國也是這樣,在唐朝中葉,禪宗、淨宗、相宗……都自奮起門戶之爭,所以叫鬥爭堅固。本經上說的後五百歲,正是指這個時期。現在,則又在末法的更後五百年了,所以佛說:有人能夠在這個時候看到佛經,是真正不可多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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