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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漢文化之“巧合”

由 曹順發老師 發表于 人文2022-01-03
簡介不曾想到的是,數十年後,在翻閱某大詞典時,筆者竟然在finder詞條中巧遇如下一說:finders keepers (losers weepers) 誰揀到就歸誰就這一點而言,英漢文化何其相似乃爾

何其相似乃爾翻譯

本欄目開篇時曾提到過,說成渝兩地給人鼓勁鼓起,常用的就是“雄起/Bear up”(當然,英美人士未必認同)!今日話題亦與此方言沾邊,但未必說法一樣,抑或隨著時代的推移早被人忘到九霄雲外,即:

雞公叫,鴨公叫,各人撿到各人要。

因為此說出現筆者老家一帶,而前半部分旨在湊“韻”,大有“歌詞”正式開始時前的“哼哼/過門”意味,讀者只需留意後半部分即可!如是解釋,各位即便不完全明白,想必也能猜個十之八九吧!“路不拾遺,夜不閉戶”可謂人所共知,兒時之我,常謹遵父母之命,撿到別人的東西一定要歸還,也以此教育自己的孩子!不曾想到的是,數十年後,在翻閱某大詞典時,筆者竟然在finder詞條中巧遇如下一說:

finders keepers (losers weepers) <口>誰揀到就歸誰

就這一點而言,英漢文化何其相似乃爾!正因此說,拾到他人錢財不還,反倒言之鑿鑿的那句話(黑體字)彷彿再次閃現在眼前,激動之餘,鄙人立馬將其“拿下”,送入“電腦”:不可多得的“確鑿證據”:四個英文單詞均帶有“-ers”,剛好與“叫/叫/到/要”之韻吻合!可“誰揀到就歸誰”,雖傳達原義,但無原味。一番思索之後,我們先以“拿來主義”方式將其處理為:

拾之屬之(失之哭之) 或微調為:

拾者屬者(失者哭者)

其中“拾/失”與“屬/哭”分別押韻,相比四個“-ers”,四個“之”及“者”不妨看成是“四胞胎/

quadruplets; quads”!

接下來,我們再以“送貨上門”方式,將兒時的順口溜處理成如下:

Finders are keepers,

And losers weepers。

需說明的是:該譯文的主要“零件”是現成的,細心的讀者不難看出其“冒牌”或“水貨”之嫌,若有一星半點的“創意”,大概只能落在其相等的音節及虛有的外觀上(達此目的,吾心足矣,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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