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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奸相秦檜、韓侂冑、史彌遠、賈似道,為何能擅權亂政百餘年?

由 趙劉果兒 發表于 人文2021-12-23
簡介所以說,南宋時期的宰輔集團一旦操縱了臺諫系統,臺諫官和權相自然是朋比為奸、貓鼠同眠,為權貴所控制,打擊政敵,架空皇權,令政權毗鄰危殆的地步

刁滑奸詐出處是什麼意思

公元1127年(北宋靖康二年,南宋建炎元年,金朝天會五年。)靖康之亂髮生後,宋徽宗趙佶、宋欽宗趙恆等皆因北宋都城淪陷被金朝掠走,北宋政權至此淪亡。宋高宗趙構在眾臣的擁護下於南京應天府(河南商丘)承襲帝位,之後將國都遷往臨安,史謂:南宋。

南宋王朝自(公元1127年—公元1279年)一共產生了九位皇帝,歷時152年。

以上所述關於南宋這段不可磨滅的歷史痕跡,地球人都知道。

但本文所要闡述的核心卻是南宋政權統治時期萌生的一種政治現象"權相"。

宋朝奸相秦檜、韓侂冑、史彌遠、賈似道,為何能擅權亂政百餘年?

權相如何解釋?

"權相"一詞不難理解,其意是指僭越超過職能權利範圍許可權的一任宰相,它逾越於當朝帝王之上,變成古代歷史時期中央政權裡最高的隱形統治者。

"權相"當權時大肆培養鷹犬、朝野廣佈黨羽、打擊對手、排斥異己,節制臺諫,支配言路,瞞上欺下,獨攬朝權、一手遮天。

眾所周知,南宋政權自“靖康之恥”後先後誕生了四大獨攬大權的宰相。

第一位是權傾朝野、向金朝履行割地賠款、稱臣納貢,又陷害一代名將岳飛的權相秦檜;

第二位是極力擁護趙擴繼承帝位、追諡岳飛為鄂王,消除秦檜官職,一手策劃了“慶元黨禁”和極力主張“開禧北伐”的權相韓侂冑;

第三位是活躍於宋寧宗﹑宋理宗時期烜赫一時的,史稱“四木三兇”(四木是薛極、胡榘﹑聶子述﹑趙汝述,三兇是李知孝、梁成大﹑莫澤)與之同流合汙的權相史彌遠;

第四位是宋度宗時期六日上朝一次、推行公田法、謊報軍情、賣國求和的權相賈似道。

一代奸相秦檜活躍於宋高宗即位時期;

短命權相韓侂冑呈現於宋寧宗執政初期階段;

隱形權相史彌遠跨越宋寧宗與宋理宗政權更迭時期;

誤國權相賈似道橫跨宋理宗與宋度宗統治階段。

也就是說,秦檜、韓侂冑、史彌遠、賈似道等四位臭名昭著的奸相專權獨攬的時間若是加在一起來計算的話有七十多年,而南宋王朝自建國到滅亡有152年的歷史,這就意味著南宋王朝近二分之一的時間是由這四位權相統治的。

宋朝奸相秦檜、韓侂冑、史彌遠、賈似道,為何能擅權亂政百餘年?

權相專政是南宋封建政權統治時期一個極具特色的政治體系

果兒本文將集中分解宋理宗執政的歷史時期,以一代權相史彌遠為例,針對宋王朝歷史時期萌發的特有產物“權相”的政治因素和起到的負面作用略加闡述。

史彌遠大包大攬南宋朝政的特點,用儒家的說法就是"既專且久,究極精微"。

究其根本原因,一是史彌遠更擅長挾勢弄權;二是源於南宋政權軌制的演化與積習難改的弊病所致。

因為,這一點可以說是南宋時期發生“權相”僭越皇帝之上的一個主要前提。

“先人一步的秘訣就是即刻啟程。”《馬克吐溫》

人盡皆知,自趙匡胤黃袍加身建立趙宋王朝之後,宋王朝的宰相的職權就經歷了一次深層次的變革與洗禮。

因為,宋朝建國之初就汲取了唐朝末年至五代戰亂所引發的一系列血淋淋的歷史教訓,為了預防地方權貴、當朝謀臣、戍邊武將、太監、後宮或外戚干政等事件的發生,分別制定了一連串的均權方案與中央集權的預防性措施。

直白地說就是強行分離宰相的權利,加強和穩固皇帝的統治權,才是制定這些制衡方案與防患措施的重點。

雖說,一系列的軌制改革方案確實貼近於宋朝初建時期社會的安定與政權的平穩過渡。

可是,有些措施不乏是枉矯過激,比如說,宋朝的基本國策“重文抑武”之舉就是不可取,畢竟與宋比鄰的可是一群虎豹豺狼之師。

變則通,通則久。無論是窮是弱,只有審時度勢,也就有了搶先佔據主動形式的可能。

宋朝奸相秦檜、韓侂冑、史彌遠、賈似道,為何能擅權亂政百餘年?

雖然,宋朝建國前期宰相的權利遭到了減弱。但是,自宋真宗趙恆執政之後,宰相的權利慢慢獲得了增強,皇帝至高無上的權利反倒是遭遇了一定的侷限性。

從因循宋朝政權天下太平的宗旨來看,以宰相為主的文人一派竭力於構建一套系統完美、邏輯精密的封建政權統治體系,作為必要的條件令帝王遵循這種軌制立身行事,不可任意打破這種制度。這等於說就是一套瀰漫著玩弄權術以謀取私利的政客思維套路。

婦幼皆知,自“陳橋兵變”後周恭帝讓皇位於趙匡胤,宋朝建國,到宋太宗趙光義南征北戰、消滅北漢、終結了五代十國軍閥割據的形式統一了全國、再到宋真宗趙恆時期歷經了“鹹平之治”、“澶淵之盟”後,北宋王朝建立了一套規格較高的中央集權體系。

可以說,宋朝確立了由宰相負責民間社會政務、樞密院負責軍政要務、三司使負責管理八方(鹽鐵、度支、戶部)財政收支的這樣一個三部鼎立的制衡佈局。

但宋朝建國初始一直到南宋滅亡,宰相權利從兵權駕馭、節制財權、掌控司法,逐漸經歷了從削弱到集權的一個歷史演化程序。

也就是說,由強變弱、再由弱變強的過程,本身就有著一種歷史的客觀必然規律。

事實證明,宰相職權的削弱則不便於駕馭兵權、戍守邊防、驅退藩國侵犯之敵,不便於提升中央集權的辦公作用,不便於“重文抑武”國策下的知識分子們的齊心協力,因而,宰相的職權又一次得到了日漸增強的勢頭。

宋朝奸相秦檜、韓侂冑、史彌遠、賈似道,為何能擅權亂政百餘年?

為何這麼說呢?

那是,因為南宋初期階段和中期階段,為了共同抵禦金朝侵略者的必要,宰相的權利獲得了強化,但是南宋最高統治者也就是皇帝至高無上的權利還在,皇權依舊是南宋朝廷的最高首腦,而不是一個形同虛設的名號。

可是,南宋政權過渡到了宋寧宗趙擴、宋理宗趙昀、宋度宗趙禥分別執政的階段,宰相的職權的變化就只能用“扭轉乾坤”來加以形容了。

俗語說,將相無能累死三軍,更別說一國之君了。作為政權最高統治者只想著吃喝玩樂、驕奢淫逸、昏庸無道、荒於勤政。

同時,因為制約宰相權利的監察機構受到摧殘,從而,致使宰相的權力得到了極速的膨脹與擴張。

最後,以至於,最終的決策權從皇帝轉移到了權臣手上。

更為搞笑的是,透過操縱權柄利先後愚弄皇帝而牢牢掌握朝廷最終裁決權的歷屆宰輔,皆是禍國殃民的奸相。

宋則南渡以後,孝宗欲有為而不克,……非其主之狂惑如唐僖、懿比也,唯其當國大臣擅執魁柄者,以奸相傾而還以相嗣,秦檜、韓侂冑、史彌遠、賈似道躡跡以相剝,繇辨及膚,而未嘗有一思效於國者閒之也。……

夫然,則取史彌遠而等之三兇,未可也。且取韓、賈二豎而等之秦檜,抑未可也。……

秦檜者,其機深,其力鷙,其情不可測,其願欲日進而無所訖止。……

韓侂冑、賈似道狹邪之小人耳。

託宮闈之寵,乘閒以竊權,心計所營,不出於納賄、漁色、驕蹇、嬉遊之中。

上不知有國之瀕危,下不知有身之不保。其挑釁開邊、重斂虐民者,皆非其本志,獻諛之夫為之從臾,以分徼倖之榮利,彼亦惛焉罔覺,姑且以之為戲。

則抑楊國忠、王黼之儔,而固不如檜之陰慘也。然以之而亡人之國有餘矣。《宋論.卷13》

透過這段宋史描述,我們可以客觀地看出,南宋朝廷魚貫而出的奸臣並非是一個歷史階段的巧合,它應該是因某種不特定因素所引發出的一種現象。

宋朝奸相秦檜、韓侂冑、史彌遠、賈似道,為何能擅權亂政百餘年?

宰相職權獲得增強的特點:

第一個特點、軍政大權集於一人,宰相兼任樞密使。

對北宋歷史熟知的人都知道,趙宋政權在建國之後為了防止權力過於集中,特別推行了軍民分治的制度。

宰相負責民事政務、樞密使負責國防要務的職能分治,彼此制衡。

前面說過了,宰相和樞密使各自的職能不同,獨立而制、各自為政,這套管理體系嚴重阻礙了軍事指揮的效率。

所以,南宋政權為了適應戰場形勢的需要,因此在發生蕃族侵宋戰爭時,就將宰相和樞密使的職權集於一人了。

畢竟,南宋政權自建立至滅亡,宋、金、蒙、夏之間是金戈鐵騎,烽火四起,兵連禍結,這就必然要構建協調統一的指揮系統,高度集中領導駕馭的權力。

南宋開國皇帝趙構統治時期,宰相兼任樞密使一職,時而兼,時而罷。南宋第二位皇帝孝宗趙昚執政後,宰相與樞密使職能合一現象已成為一種制度。

宰相和樞密使職權二合一等於是宋朝宰輔制度的一項重大變革,它集軍、政、財、言、諫等權柄於一人。

"權相"也就水到渠成地達到擅權專政的目的了,這基本來說才是主要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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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特點、宰輔集團操縱了宋王朝的監察系統“臺諫”

宋朝自建國初始,在原唐代御史臺和五代時期諫院的基礎上加以整合,將唐朝御史臺和五代諫院的職能合二為一構建了趙宋王朝的首個輿論監察監督編制。

其目的,就是為了有效監督或糾正宋朝上至皇帝、下至百官,還有負責收集民間輿論,為確保宋朝中央政權政務的有效實施,。

公元997年,北宋真宗趙恆承襲帝位之後,就將治理御史臺和諫院的工作提上了日程,促使臺諫監督體制步入了有利於北宋朝廷的軌道。

關於宋代臺諫合一的形成原因與特點,果兒後期再論。

御史臺,古代時期的官方機構名稱,歷朝歷代都是中央統治政權裡級別最高的監察組織,東漢時期始置。

北宋時期,御史臺雖略加變更,但也是隸屬於中央政權之一的監察部門。

御史大夫為正、御史中丞為副,機構下轄臺院、殿院和察院,侍御史為臺院主管,殿中侍御史為殿院主管,監察御史為察院主管。

"御史臺肅正綱紀,糾劾不法,自朝廷至於州縣,由宰相及於百官,不守典法,皆合彈奏。"《宋朝諸臣奏議.卷57》

同樣,北宋時期的諫院也是隸屬於中央政權之一的監察組織。諫院的掛名官銜是左、右散騎常侍,諫院的實際運轉卻是在左、右諫議大夫的領導下開展。

因為,左散騎常侍、左諫議大夫、左司諫、左正言等隸屬於門下省管理;而右散騎常侍、右諫議大夫、右司諫、右正言卻是隸屬於中書省。

"諫官職在拾遺補缺,凡朝廷缺失,悉許論奏,則自宰臣至百官,自三省至百司,任非其人,事有失當,皆得課正。"《宋會要輯稿.職官》

這就是說,臺諫監察組織擁有督查、司法、參政等諸項工作職能。

宋朝奸相秦檜、韓侂冑、史彌遠、賈似道,為何能擅權亂政百餘年?

再看史籍

《宋朝諸臣奏議》、《宋會要輯稿》的記載,

我們則可以從中獲悉,宋朝臺諫監察院督查的目標與範疇極廣,對上可監察當朝首輔大臣、對下可督查諸州府路之百官。

這就是說,北宋朝廷上至中央政權下至各州府縣軍政機構,都是它的監控督查的物件。

非但如此,北宋皇權與皇家成員按照監察條例而言,也在諫官的監察範圍之內。

臺諫監察機構對各項職務犯罪具備彈劾檢舉的職責,本著履行風聞彈事、具實以聞、單獨進諫等綱領。

宋朝自建國之初,本著防微杜漸的角度而言,極力提倡臺諫監察機構要勇於糾正歪風邪氣,要

"志正則眾邪不生,心靜則眾事不躁"

,要敢於和違法分子和貪腐官吏作鬥爭,不趨權貴,不畏強權,聞風即可奏諫,真正奉行臺諫院所肩負的監察彈劾之使命。

因而說,正是臺諫院監察機構職責重大,所以,趙宋政權每一屆執政者都非常關注臺諫院監察官員的遴薦、升遷。

於是,宋朝統治者在汲取了前朝,如秦國權相趙高、漢朝霍光、梁冀、王莽,魏晉南北朝時期、隋唐、五代十國時期皆因朝廷首輔大臣手中的權力較大而任性恣意任免臺諫官員或篡權奪位的教訓。

所以,宋朝執政者就取消了宰相對臺諫官員的人事任免權,同期也剝奪了權臣舉薦臺諫官員的權利。

畢竟,若是當朝宰相自己任用或舉薦臺諫官員,如此一來,臺諫官員自然受制於宰相,因此,臺諫官員也就不能、更不敢參奏宰相的失職或貪腐。

所以,宋朝統治者設立了宰相不參與臺諫官員的任免,就是為了有效地防止宰相舉薦自己的心腹或附庸之人,進而操縱監察臺諫系統,最終變成宰相個人的工具。

宋朝奸相秦檜、韓侂冑、史彌遠、賈似道,為何能擅權亂政百餘年?

諫官的遴聘,基本來說有兩種形式:

第一種、由皇帝本人親自任命,無需御前隨侍官員薦引或宰執官員的奏呈,皇帝憑藉自己的記憶在當朝官吏之中欽定相宜的人出任臺諫官,讓臺諫監察系統真真實實地變為皇帝的長目飛耳,有效地控制了臺諫官與權臣互相串謀在一起結黨營私。

第二種、由御前官員推薦,宰執官在進行初試,皇帝本人複試,這個流程類似於殿試,皇帝在偏殿內宣見被選舉的物件,憑藉自己固定或非固定問答模式針對候選人逐一進行考核,之後自行決定是去是留。

總而言之,宋朝統治政權自建國初始就創立了一套史無前例的官員督查制度。這種監察系統為了維護宋朝政權的良性發展與官員自律、政權穩固、政權法令的實施和有效奉行發揮了極大的效果。

因為,宋朝政權統治時期,臺諫官奉行的是一種獨立的監察軌制。獨立的運作準則,也就意味著臺諫官員擁有一套依據法令而實行獨立的監察彈劾權力,不在受制於其它部門或權官的干預。

但是,在實際的執行過程中,臺諫系統的獨立監察權往往遭受到一些客觀外因素的阻擾,監察官員銜命奏呈的情況也頻繁屢次出現。

尤其是當朝宰輔集團專權擅政的時期,權相依舊可以薦引,甚至不透過皇帝而自行遴聘、任免臺諫官吏。

所以,執掌監察系統的臺諫官員彈劾事宜已無獨立原則可言。權相一旦掌握了言道,朝堂之上就沒有了公正的言論,輿情也就自然向一個方向傾斜,迫使監察軌制遺失了其原有的意義和作用,從而轉化成為了宰相的私有部門,致使黑白混淆,忠邪不分,政權腐敗。

"權臣所用臺諫必其私人。約言已堅,而後出命,其所彈擊,悉承風旨。"《歷代名臣奏議》

負責言路的監察系統一旦變成了權相的私有物產。那麼,臺諫官首先要保護的自然是宰相的利益,因而,皇帝反會遭到鉗制,不能夠大有作為。

站在當下的角度來看,從北宋政權末期的一代奸相蔡京開始、至南宋時期的秦檜、韓侂冑、史彌遠、賈似道等人能相繼而至獨攬朝政大權。

究其原因,他們之所以能夠擅權亂政,皆與臺諫系統有著某種唇齒相依的聯絡。

無論北宋或是南宋,負責監察系統的臺諫官吏雖說僅僅是肩負著向皇帝進諫或評議朝政之職。

然則,在某種特定的因素下,臺諫官在關於大臣職務上的任免、增強權勢地位、攻擊政敵力量時,其具備舉足輕重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

而說,兩宋政權時期的當朝權貴自蔡京、秦檜、韓侂冑、再到史彌遠、賈似道等人皆是殫思極慮地想操縱言官之位,為自己製造有力的輿論。

因為,駕馭了諫官才能更好地為擅權專政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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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相操縱諫官的手段

其一、掌握監察系統官員的任免之權,這種手段是宋朝時期宰輔集團操縱檯諫官吏的主要手段之一。

比如說:權相史彌遠針對監察諫官的銓選無外乎是締結酒肉同盟的關係,然後拜官授職。

史載:"凡除臺諫,必先期請見,餉以酒餚。"

其二、臣屬依附者優先考慮,北轅適楚者不是降職就是放逐,對於效忠臣屬者又對其承諾加官進爵,以此達到諫官變成權臣的黨徒。

為什麼宰輔集團費盡心機地想控制諫官呢?

因為,控制了監察諫官系統就可以肆無忌憚地操縱輿論,以此達到其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

那麼,南宋時期權相群體利用監察諫官的措施都有哪些呢?

首先、權相利用監察諫官可以起到黨同伐異的目的,將不利於自己的政敵摒除於決策圈以外,以消釋肘腋之患。

其次、權相運用諫官攻擊對手。比如說:權相史彌遠借用諫官攻擊政敵的方式就特別卑鄙下作、刁滑奸詐。

史彌遠一貫不與對手針鋒相對,而是讓負責監察之職的諫官另尋罪狀對政敵進行醜化攻擊,進而讓對手遭遇貶職或流放。

舉例來說:史彌遠就針對衡州運判胡夢顯等人因為牽扯濟王趙竑“霅川之變”被貶職而流放象州,兵部郎中的魏了翁為其送行,也遭到史彌遠的黨徒諫官李知孝的攻擊。

史載:"翁首倡異論,猶外示優容。"

但是,史彌遠害怕激起公憤,所以對“魏了翁”採取了迂迴流放之策,採用明升暗降之策,先是提升“魏了翁”為工部侍郎,很快又授意諫官朱端常羅列了“魏了翁”的罪狀對其進行了降職流放。

"欺世盜名,朋邪謗國,詔降三官,靖州居住。"《宋史.卷437》

再次、運用監察諫官能達到掩人耳目、欺上瞞下的作用。因為,權相一旦操縱了諫官,就等於是擁有了耳目喉舌,再假借臺諫輿論,去箝制皇帝,進而獲取到某種程度的好處。

另外、權相借用監察系統的諫官,暴戾恣睢、專橫跋扈。史彌遠在朝為相期間,臺諫官所彈劾之事皆有相府全權負責。

"尺簡往復,先繳全稿,是則聽之,否則易之。" 《宋史.卷422》

最後、正如宋代監察制度書中所述。

臺諫官可以說是徹底變成了權相的鷹犬。臺諫官非但起到替皇帝督查宰相集團與朝中官員的職責,反而受到權相勢力威逼利誘後成了鉗制、左右南宋統治者的幫兇。

"臺諫職在為天子耳目,以彈劾宰相之非才。而臺諫非人,至以公朝之執法,為私門之吠犬,使天子不得有為,而一惟宰相之私。"《宋史.理宗傳》

這就是說,宰輔集團有任免臺諫官員的權利,臺諫官員自然也就成為了權相一黨的黨羽,作為權相黨徒的諫官不可能彈劾自己的官場貴人,這也就直接助推了權相的獨裁專政之勢,嚴重地摧殘了南宋統治政權。

所以說,南宋時期的宰輔集團一旦操縱了臺諫系統,臺諫官和權相自然是朋比為奸、貓鼠同眠,為權貴所控制,打擊政敵,架空皇權,令政權毗鄰危殆的地步。

宋朝奸相秦檜、韓侂冑、史彌遠、賈似道,為何能擅權亂政百餘年?

綜上所述,南宋政權時期的"權相政治"局面的形成並非巧合,這種現象既有外部局勢所致而需要鞏固南宋王朝中央集權的需求,也有宰相身兼樞密使一職的客觀因素,從而讓宰相身兼軍政事務等職權集於於一身,使宰相獨攬朝政大權有了合法合理的前提,這也是導致宰相擅權的一個主要原因。

再補充一點,還有一個至關重要的因素不可忽略,南宋統治者領導藝術的薄弱也是導致權相擅政專權的另一個重要原因。

古代歷史時期,統治者的駕馭藝術往往也是起到政權穩固或奸臣當道的重要原因。

引用史彌遠擅權時期來說,其就是利用了宋寧宗趙擴的昏庸無道一躍而起成為了權傾朝野的隱形皇帝。

宋朝奸相秦檜、韓侂冑、史彌遠、賈似道,為何能擅權亂政百餘年?

史彌遠和南宋寧宗恭聖仁烈皇后朋比為奸,後宮與相府內外勾結,構成了一道銅牆鐵壁般的利益聯盟體。

宋寧宗趙擴亡後,史彌遠與後宮沆瀣一氣,篡改即位詔書廢黜濟王趙竑,將既沒有靠山有沒有背景的宋理宗趙昀一手扶上了皇位。

史彌遠和劉皇后很清楚,宋理宗趙昀的統治地位能否坐穩坐久皆有史彌遠的說了算,弱小的宋理宗與勢力龐大的宰輔集團相對比,以宋理宗為代表的的皇權絕對是處於非常弱勢的角色。

說到這裡,我們不難發現,南宋權臣史彌遠就是一個僭越之徒,他實際上就是一個沒有皇帝之名的“隱形皇帝”。

"權相政治"就是封建統治時期由僭越之徒為了一己之私而竊取權力的人,必然會遭到正義的對抗,人民的敵對和歷史的顛覆。

所以,古往今來所說的權相或奸臣自然就是說類似於史彌遠這種型別的人物,權奸給所在的政權和人民造成了非常慘重危急的後果,所以一直遭受千秋萬代的深惡痛疾和鄙棄。

關於本文,果兒先後穿梭於兩所大學的圖書館和市圖書館,查閱和借讀史書古籍十餘冊,共歷時六天撰寫本篇文章。原創不易,感謝關注,謝謝轉發。趙劉果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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