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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雲南鎮雄一家長放任子女輟學被處拘留15天、罰款5000元

由 在昭通 發表于 人文2023-01-24
簡介2019年11月20日,潑機中心人民法庭就對放任子女輟學的學生家長吳某處以拘留和罰款的強制執行措施,敦促其送子女到學校接受義務教育

孩子自願不讀書家長犯法嗎

抓好控輟保學、實現義務教育有保障,是拔掉窮根、阻斷貧困代際傳遞的重要途徑。然而,受辦學條件、地理環境和思想觀念等多種因素的影響,輟學現象仍不同程度存在。

首例!雲南鎮雄一家長放任子女輟學被處拘留15天、罰款5000元

為依法遏制輟學現象,鎮雄縣人民法院積極發揮司法職能,多措並舉,運用司法手段敦促輟學學生家長送輟學子女入學,對放任子女輟學的家長,依法進行處罰。2019年11月20日,潑機中心人民法庭就對放任子女輟學的學生家長吳某處以拘留和罰款的強制執行措施,敦促其送子女到學校接受義務教育。吳某成為全縣首例因放任子女輟學被法院拘留、罰款的學生家長。

首例!雲南鎮雄一家長放任子女輟學被處拘留15天、罰款5000元

吳某系鎮雄縣魚洞鄉青崗村人,其子馮某輟學前在魚洞中學讀初二,屬於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今年3月份,馮某從魚洞中學輟學。馮某輟學後,學校、村委、鄉政府工作人員等多次到其家中勸馮某返校讀書均未果。鎮雄縣魚洞鄉人民政府將馮某監護人吳某訴至潑機中心人民法庭。2019年8月6日,該案在魚洞鄉公開開庭審理,庭審中,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由吳某於2019年8月26日前送其子到魚洞中學接受義務教育。

鎮雄縣人民法院依據該調解協議製作了民事調解書送達雙方。民事調解書生效後,潑機中心人民法庭多次與吳某溝通,敦促其按時履行民事調解書確定的義務,送其子馮某接受義務教育,但吳某一直未履行。鎮雄縣魚洞鄉人民政府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依程式向吳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該家長仍拒絕履行,且態度惡劣。多次溝通無效後,鎮雄縣人民法院依法對吳某處以拘留十五日,並罰款人民幣5000元。在被採取上述措施後,吳某才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表示將聯絡馮某立即返校接受義務教育。

首例!雲南鎮雄一家長放任子女輟學被處拘留15天、罰款5000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相關規定,接受義務教育,既是每個適齡青少年的權利,也是每個適齡青少年的義務。廣大適齡青少年應自覺到學校接受義務教育,到學校學知識、學本領,將來做一個有能力、能自立的人,才能斷窮根,真正實現脫貧致富!父母作為監護人,應當履行送子女到學校讀書的義務。若放任子女輟學,父母或負有監護義務的監護人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目前,我縣鄉鎮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在摸清底數的基礎上,採取“宣傳教育、責令整改、行政處罰、強制執行或提起訴訟”的依法控輟四步法,針對學生輟學原因,因地、因家、因人施策,採取精準化措施,切實做好勸返復學工作。鎮雄縣人民法院亦將積極履行司法的服務和保障職能,確保每一個應受教育的輟學孩子都能返校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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