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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懲“監守自盜”紮緊制度籠子

由 浙江日報 發表于 人文2023-01-19
簡介利用手中權力尋租也是部分金融監管領域幹部違紀違法的典型手段

監守自盜是什麼

近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江蘇省紀委監委釋出訊息,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福建監管局黨委書記、局長亓新政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而在不久前,廣東省人民政府原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劉文通也因嚴重違紀違法被處分。記者梳理發現,近期有多名金融監管領域幹部被查,折射出持續加大金融領域反腐力度的決心。

銀保監會、證監會、地方金融辦,是我國開展金融監管的重要力量。部分金融監管領域幹部卻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當作為自己謀利的工具,透過利用內幕資訊炒股、違規持有原始股、權力尋租等方式“借權生財”。

金融監管領域幹部在工作中常常會接觸到一些市場內幕資訊,相關部門對這些資訊的獲取和使用有嚴格規定,但少數幹部卻打起了利用內幕資訊炒股謀利的“歪主意”。劉文通就在證監會認定內幕資訊敏感期內利用其控制的六個賬戶大肆購買股票,事後違規獲得利潤分成5606。46萬元。

黨紀處分條例規定,嚴禁黨員幹部違反有關規定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證券。部分金融監管領域幹部卻利用自身職務便利,違規入股非上市公司,獲得企業原始股權,享受股利分紅。長沙市金融辦原副主任周練軍利用行使職權中獲取的資訊,違規與工作上有聯絡的服務物件合作投資、收受大量非上市公司股份,以看似隱蔽的方式從中獲取鉅額利益。

利用手中權力尋租也是部分金融監管領域幹部違紀違法的典型手段。金融辦擁有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牌照審批權。天津市金融辦原主任杜強就看準了這塊“肥肉”,利用職務之便,為多人在安排工作、公司審批、專案融資、銀行設立等方面提供幫助,並收受相關人員財物約700萬元。

除手段多樣外,金融監管領域幹部違紀違法行為還呈現出一些其他特點。如,涉案金額巨大,有的達到上千萬甚至上億元;政商關係不清,違紀違法行為常涉及金融企業,黨員幹部甘於被“圍獵”;呈現家族式腐敗特徵,有的甚至一家人“靠金融吃金融”,“前門當官、後門開店”等。此外,隨著金融創新力度的加大,金融監管領域腐敗問題的手法和形式也更加隱蔽多樣,給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帶來新的挑戰。

監督別人的權力,卻用來監守自盜,在引發尋租腐敗問題的同時也給正常金融秩序帶來不利影響。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工作報告提出,“緊盯重大工程、重點領域、關鍵崗位,強化對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的部門和行業的監督,加大金融領域反腐力度。”加強對金融監管領域幹部的監督,正是全會部署的題中之義。

記者注意到,今年以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聚焦金融亂象背後的利益勾結和關係紐帶,嚴肅查處貨幣信貸、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關鍵環節的腐敗案件,嚴懲金融監管機構“內鬼”。如,駐中國證監會紀檢監察組會同山東省紀委監委,對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原黨委書記、局長徐鐵涉嫌違紀違法問題進行審查調查。

清除金融監管機構的“害群之馬”,同時還要完善監管制度,將權力關進制度籠子。銀保監會研究制定非公務交往事項報告制度,嚴肅與監管物件機構和個人的日常交往行為,嚴格執行已出臺的公私分開、履職迴避和監管問責辦法;貴州、重慶等省(市)紀委監委強化對省(市)管金融企業紀檢監察機構的領導和指導,督促針對典型問題深化以案促改、完善規章制度。

懲治力度不斷增強,制度之籠越織越密。對於金融監管領域幹部來說,一定要牢記“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道理,規範運用手中權力,從前車之鑑中吸取深刻教訓,切莫因心存僥倖而跌倒。

(原標題《各地近期查處多起金融監管領域幹部違紀違法問題——嚴懲“監守自盜” 紮緊制度籠子》。編輯鄭夢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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