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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的感情最後還是分道揚鑣,是因為“現實”還是“自私”

由 豬豬不胖08 發表于 人文2023-01-14
簡介女方的父母一聽就不樂意了,我們也沒要彩禮,自己出一半的房款,為的就是以後女兒可以有個保障,在婆家過得好些,但是你們男方這個要求就太不合理了,於是,女方提出,既然這樣,那買房的事兒你們自己看著辦,房款我們不出,裝修我們也沒有,彩禮我們也不要,

分道揚鑣還是一起走什麼意思

(真實事件,以下是化名)

小白自畢業起就在一家醫院上班,雖然在醫院,不過卻不是正式員工,只是比臨時工好很多。小白有個弟弟,父母是做工程的,家裡條件還算不錯。

小白有一個自己開公司的男朋友,兩個人談了五年,感情一直不錯,現在到了結婚年紀,雙方很自然的就定了婚,可以訂婚沒多久,一次因為買房的事情,讓小白和未婚夫徹底的分道揚鑣了。

五年的感情最後還是分道揚鑣,是因為“現實”還是“自私”

小白的男朋友是外地的,一直在小白的城市打工,慢慢的自己開起了公司,公司的盈利也還不錯,相比一般的打工族好很多,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對小白也很好,可是,在買房的時候……

因為男友的公司在這邊,所以男友也是準備在小白的城市定居,可是當買房時兩家人卻出現了意見不統一,最後導致兩個人以後陌路;

男方家裡選的是98平的小三房,準備首付50%,剩下的小兩口自己還貸,不過房子只寫男方的名字;

而女方選的是128平的4室一廳,男方女方各出一半,寫兩個人的名字,這樣婚後小兩口壓力也小些,以後有寶寶也方便雙方父母過來照看,同時也考慮到自己家裡條件不錯,出一半的房款,也是給女兒一個保障;

五年的感情最後還是分道揚鑣,是因為“現實”還是“自私”

可是男方不同意了,男方認為,女方父母要給女兒保障,給錢就好,要不就陪嫁車子也行,但是就是不能在房產證上女方的名字,結婚的婚房,女方出一半,還要寫女方的名字,這不是看不起我們,傳出去也丟人,而且女方一定要全款也可以,但是隻寫男方的名字,全款以後沒錢裝修了,讓女方出裝修的錢;

女方的父母一聽就不樂意了,我們也沒要彩禮,自己出一半的房款,為的就是以後女兒可以有個保障,在婆家過得好些,但是你們男方這個要求就太不合理了,於是,女方提出,既然這樣,那買房的事兒你們自己看著辦,房款我們不出,裝修我們也沒有,彩禮我們也不要,嫁妝自然就簡單點,但是,女方父母明確表示會在婚前,拿出錢購買套小戶型的房子給女兒,作為女兒的婚前財產;

五年的感情最後還是分道揚鑣,是因為“現實”還是“自私”

這個時候男方又有意見了,覺得女方瞧不起他們,覺得女方認為他們家高攀了,結婚可以,但是婚前買房不行,這不是告訴別人女方家裡條件好,可以全款買房,而男方只能貸款嗎?

而這個時候,這個平時對小白還算可以的未婚夫,也完全沒有退步的打算,小白經歷了這買房的風波,也徹底死心了,最終導致兩個人分道揚鑣;

說到這裡,想問下大家,你們會為小白可惜嗎?會覺得小白的父母要求過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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