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人文

導報薦讀|以區域合作促進區域發展新格局形成

由 經理人網 發表于 人文2023-01-13
簡介當前,構建具有廣泛適應性的區域合作組織勢在必行,調動區域經濟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一系列權利和義務的約束,促進合作各方的區域經濟發展

多雙邊區域合作是什麼意思

文章來源:《開放導報》2021年第4期

《“十四五”規劃綱要》把區域經濟發展作為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重要途徑,以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為引領,區域重大戰略為核心,實現最佳化區域經濟佈局的目標。開展區域合作、推進區域一體化是實現區域協調發展的核心內容。

一、區域合作的理論與目標導向

區域合作涉及各地區經濟關係的各個領域,區域合作程序也是分階段演進,區域合作視角必須注重合作各方的利益協調,確立正確的目標導向。

(一)區域合作的基礎理論

區域合作的重要理論主要有新制度經濟學、勞動地域分工理論、公共選擇學、相互依賴理論和空間一體化理論。

首先,新制度經濟學是區域合作的經濟學基礎。在區域合作的現實中,相關區域合作的制度安排十分重要。目前存在各種各樣的區域合作形式,相關的制度安排也各種各樣。制度對於各區域合作主體而言,具有節約區域合作交易成本的作用。區域合作制度同樣存在制度的供給和需求。所謂區域合作制度需求是指制定服務的各種區域合作主體對制度的需求,該需求是在進行區域合作成本和區域合作收益的分析基礎上確定的。所謂區域合作制度供給是區域合作制度決定者的供給,它由制度決定者生產和提供。按照新制度經濟學的理解,國家的存在有利於契約制度的建立和契約的實施,而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是擁有合法使用強制性手段的、具有壟斷權性的制度安排。

其次,區際合作與分工是密不可分的。根據比較優勢理論,只要地區間存在生產成本的相對差別,各地區在不同產品的生產上就具有不同的比較優勢,這是地域分工的理論基礎。分工是合作的基礎和前提,合作是分工的必然要求和目標。勞動地域分工客觀上要求區域之間加強合作。區域透過調節自身的經濟行為,實現地域分工的區域合作,促進地域分工進一步發展,各區域之間透過有效的區內和區際分工,建立合理的區域合作體系。

再次,公共選擇理論是區域參與區域合作的行動依據。公共選擇學利用現代經濟學基本原理,研究政府決策行為、民眾的公共選擇行為以及二者關係的經濟理論流派。公共選擇理論認為,人們在需要做出經濟決策和政治決策時的反應,在本質上是一致的,總是趨利避害、趨大利而避小利。在國際區域合作中,各國政府的選擇,一般都是從其國家的利益出發做出的。同樣,地區間的區域合作,各地區也會從自身的利益出發,來權衡參與或者不參與區域之間的合作。當然,處於不同發展程度的國家或者區域,衡量收益的出發點不同。對於區域合作來講,區域利益與國家總體利益之間的關係、地區與地區之間的利益關係,都是我們需要認知考慮的。

複次,相互依賴理論是對區域合作規律性認識的理論基礎。相互依賴關係是一種過程,而且相互依賴關係的範圍會隨著分工的進一步發展而不斷擴大,這樣更是客觀上要求區域間進一步加強合作。因此,區域發展是以區域之間相互依賴的關係為基礎,透過區域之間的良好合作,尤其是務實有效的經濟合作實現的。這樣的合作不僅包括髮達地區和發達地區之間的合作,發達地區和不發達地區之間的合作,還包括不發達地區內部之間的合作。

(二)區域合作的目的、原則與型別

對於一個國家或地區而言,持續的經濟增長會推動空間經濟一體化。在區域經濟持續增長的過程中,空間子系統會重組,其邊界會發生變化。這一過程往往按一定規則進行,其最終格局就是全國各地區實現經濟全面一體化。當一國經濟步入現代化階段時,該國的經濟發展水平較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極大提高,地區的經濟發展差距較小,市場化程度較高,市場機制完善。這一時期,地區間的市場一體化程度也不斷提高,商品和要素在地區間流動暢通。

1。 區域合作的目的

區域合作是區際關係的重要方面,是區域聯絡的客觀要求。各區域對區域利益的不斷追逐,推動了區域合作,帶來了區域利益的增長,有助於實現區域利益的帕累托最優,這也是區域合作的動力來源。區域合作的根本目的在於透過各區域在資源、技術、人才、投資、資訊等方面加強合作,加強彼此間的聯絡,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促使資源的最佳化配置,從而推動區域的協調發展和空間一體化的實現。實踐也證明,區域合作可以打破生產要素在區域間流動的各種障礙,促進要素的最佳化配置,促使區域間合理的分工,有助於深化區域分工,從而形成聯絡緊密、分工合理、發展協調的區域網路。

利益驅動機制是實現區域合作目標的主要動力。地方政府作為地方利益的代表,所考慮的是在全域性最優的基礎上,如何實現一個地方的利益最大化。我們知道,地方政府的行為是介於中央政府行為和企業行為兩者之間的一種行為,屬於一種中觀經濟的決策。在更多時候,地方政府的利益與當地企業的利益是一致的,透過區域合作來保障當地企業的利益,也就是保障當地區域的利益。

宏觀調控機制是實現區域合作目標的重要動力。區域合作是在國家宏觀政策的調控基礎上進行的,因為宏觀調控是控制地區投資的規模和方向,調控的手段包括國家的社會總投資和財政、稅收等具體手段。區域合作中的具體大專案,特別是跨區域的基礎設施專案的建設,都需要國家的宏觀調控來安排和規劃。如高鐵的建設,國家、鐵路部門、地方政府共同投資建設,其中起到決定性作用的是中央政府。

企業佈局機制是實現區域合作目標的主體。企業驅動的機制就是利潤。由於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經營上只要能夠使資本增值,就有熱情去做。因此,在佈局的區位選擇上,企業傾向於那些能夠使資本最快增值而風險又小的地方,如果兩者相互矛盾,企業將進行多方案的比較。由於宏觀調控和國家法律、法規的制約,企業在進行佈局區位選擇時,考慮國家的宏觀政策是先決條件。諸如環境保護、資源合理利用、社會發展與公益事業等多方面的問題。從另一個角度說,區域合作也必須保護企業的利益。企業生產的產品、採用的技術、選擇的生產地點,都由企業法人來決定。區域合作要尊重企業的選擇,企業法人透過衡量不同地區的收益收入,並對投資進行風險分析,最終確定是否參與區域合作。透過生產產品的市場價格和需求量的變化來檢驗區域合作的方式是否合理。

2。 區域合作的原則

區域合作的目的在於透過要素的整合,最大限度地促進區域利益的增長, 實現區域的協調發展。但是,在現實中,各區域的情況會有所不同,各區域的利益可能存在一定衝突,要維護好區域合作,就應該處理好區域的各種關係,充分保障各區域的相關利益,實現區域利益的最大化。所以,需要有原則來指導區域合作的進行。區域合作一般應遵循自願互利、揚長避短、依託城市、為企業服務、講求經濟效益、加強計劃指導的原則,具體分別為發揮優勢、分工協作的原則,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自願參與、最佳效益的原則,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和依託城市、服務企業的原則。

區域合作原則的作用,主要是用來推動和約束區域經濟活動兩個方面。從推動區域經濟活動來看,透過區域之間的合作,在資源上實現互補,在產品上實現互通有無,在基礎設施上實現暢通。從其約束作用來看,關鍵是對區域經濟發展目標的約束。以投資為例,國家、地方政府、企業(含外資)之間的投資份額中,企業的比重越來越大。因此,從佈局目標來看,政府對國家經濟增長和區域平衡發展的追求與企業對最大利潤的追求目標之間存在衝突,制約著產業結構的合理化。約束地方經濟發展中的衝動,防止區域經濟發展的過熱或過冷,是其重要任務。

3。 區域合作的範圍型別

區域合作是不同區域間的經濟聯絡,其內容和範圍涉及經濟聯絡的各個方面。區域合作是不同區域生產要素最佳化配置的過程,它的內容和範圍主要是生產要素的合作,具體包括資本合作、物資合作、資訊和技術合作、人才合作等。一般而言,區域合作的內容和範圍會隨著社會地域分工的客觀要求演變。

在區域合作發展的早期,區域合作的內容主要是圍繞較低層次生產要素的低水平合作,如物資交換、商品貿易、人才交換等。隨著經濟的逐步發展和區域合作的進一步深入,區域合作向縱深化發展,區域合作的範圍更加廣泛,層次更加深入,區域合作更多表現為資本、技術、人力資本、資訊等高階生產要素的合作。不僅如此,各區域在合作中的緊密度更高,彼此間的優勢互補達到最大化,實現了共贏的效果。

區域合作的表現形式是多種多樣的,從不同的視角看,有不同的區域合作型別。根據地理位置來劃分,區域合作分為地域接壤型和地域隔離型;根據合作的領域來劃分,可以分為生產型合作、貿易型合作、消費型合作和分配型合作;根據合作生產的產品型別來劃分,可以分為要素合作型和商品合作型;根據參與區域合作的主體型別來劃分,可分為政府合作型和廠商合作型;根據參與合作區域的發展水平來劃分,可以分為水平合作型和垂直合作型;根據區域經濟活動的內容來劃分,可以分為生產研發型、勞動承包型、貿易流通型和貨幣金融型;根據區域合作的參與物件來看,可分為雙邊合作型和多邊合作型,等等。當前,我國區域合作步入了規範化的發展軌道,區域合作的內容進一步拓展,區域合作的形式也更加豐富多彩,區域合作迎來了又一高潮。與前兩個階段不同,加強優勢互補,增強集聚效應,提高區域經濟發展水平,是當前階段的主要任務。因此,當前的區域合作更多地體現了規劃的指導思想,中央層級的、區域層級的和省域層級的政府或組織加強了對區域合作的規劃,旨在進一步規範區域合作,推動區域經濟的發展和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形成。

(三)區域合作的階段

按照弗裡德曼提出的空間一體化演化規律,在前工業化階段,由於每個城市坐落於一個小面積地區的中央,腹地範圍小,相互不銜接,沒有區域衝突,也不存在區域合作。到了中心—外圍階段,單一強中心與邊緣區的矛盾開始出現。但由於依附關係和強弱懸殊的原因,區域衝突並不激烈。到了工業化成熟階段,不僅存在一個唯一的全國中心,還有實力強的邊緣次級中心,各中心及其吸引範圍之間爭奪資源,於是競爭加劇。但同時區域合作開始顯示出重要性,特別是全國性中心與次中心的合作進展較快。最後進入空間經濟一體化階段,這一階段形成功能相互依存的城市體系,最終演變為組織良好的經濟區。經濟區之間的合作成為空間一體化的主流。

國內區域合作一般分為四個階段:一是以商品貿易合作為主的階段,這個階段的主要任務是消除商品流通的壁壘,實現商品的自由貿易;二是生產要素自由流動階段,這個階段的重要任務是各類生產要素在區域間無限制地流動,從而實現資源的最佳化配置;三是區域政策趨同化階段,各區域在政策、法規、標準等各方面實現趨同,消除區域合作的障礙,促進區域合作向深度和廣度發展;四是區域經濟一體化階段,在實現商品貿易、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基礎設施的共建共享,區域政策的統一之後,實現區域經濟的一體化。

總之,解決區域合作各方的發展與協調的矛盾,是落實區域合作原則的重要任務。從國家國民經濟發展的大目標出發,兼顧區域經濟發展和地方企業的利益,就需要制定一系列完整的目標體系,分層次來完成各類目標的任務。

二、當前我國區域合作的機制、形式與政策

從改革開放之初到現在,經歷了40多年的發展歷程,我國的區域合作形成了行政區的區域合作、經濟板塊的區域合作、城市群的區域合作、國家重大戰略區的合作等多種形式,奠定了我國區域經濟發展的基本格局。

(一)區域合作的機制

區域合作機制是指在區域分工的前提下,各區域為了充分發揮各區域的比較優勢、實現區域合作的目標、增進本區域福利而進行的相互之間的作用關係及其功能,也是保證區域合作順利進行的制度性安排。

區域合作機制的建立是區域合作規範化有序執行的重要保障,國際上一般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具有制度性的協調組織機制(如歐盟的區域協調組織機制),是凌駕於地方政府之上的具有某種政治權威的組織,授權與中央政府而對區域經濟發展進行協調;另一種是非制度性的協調組織機制,是區域內各地方政府透過倡導方式成立的鬆散性的協調協商組織。

區域合作中的分工很重要,但要注意合理的區域分工與建立緊密的區域產業鏈之間的關係。比較優勢是區域經濟合作的前提,能否將比較優勢轉化為實際的合作動力,是區域經濟合作是否有效的標準。實現區域比較優勢向合作優勢的轉變需要引導機制,成熟的市場機制可以起到引導作用,但是從有效促進區域合作的角度出發,透過政府間的努力促進區域經濟合作是必要的。推進區域合作,就必須從戰略高度進行產業合作,促進延長產業鏈條,增強產業體系的整體競爭力,實現產業的可持續發展。要特別注意產業結構的趨同問題,基於比較優勢和比較利益的原則,合理利用各方的資源與環境,形成合理的分工和產業鏈條。

在我國區域合作的實踐過程中,不同區域在中央的宏觀區域政策的協調下,透過制定一定的動力機制來調節、控制和管理區域間的相互經濟關係,具體的機制構成有:

1。 建立區域合作組織的機制

區域合作是跨行政區的區域經濟行為,建立區域合作組織是機制建設的第一步。由於區域合作的各方是由國內跨區域、跨部門、跨領域的實體型的機構構成的,這種組織就具有自願形成的性質與特點。當然區域之間的合作必須有實體型機構來擔任合作的核心,透過各方商定的合作目標和任務是區域合作的具體要求。當前區域創新的一個重要任務就是要對區域合作組織做出明確的安排,使之有一定的對區域經濟活動的協調能力。當前,構建具有廣泛適應性的區域合作組織勢在必行,調動區域經濟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一系列權利和義務的約束,促進合作各方的區域經濟發展。

2。 制定區域合作章程的機制

區域合作章程是按照區域合作組織的權利與義務的要求,將權利與義務相結合而形成的契約型的協議。區域合作章程是由區域合作各方共同制定並一致認可的,是規範區域合作關係和規定區域合作目標、手段、方法、途徑、內容的一整套制度性規範的協議總和。區域合作章程對區域合作各方具有普遍的約束力和保障力,是一種契約和協議,是聯結區域各不同主體的利益關係的最重要的紐帶和橋樑。因此,區域合作章程的制定過程就是區域合作各方博弈與瞭解的過程。

3。 設立區域合作專案的機制

由合作各方共同設立的區域合作專案,要求各區域主體按照市場經濟規律的要求,專業化分工的原則,規劃一批重大專案,由參與合作的區域共同協作承擔。這類重大專案,一般以基礎設施建設和生態保護為主,也會涉及重大科研開發專案、重大創新工程專案,以及新興產業的國家投資專案等。區域合作專案的安排要從一開始就考慮各區域的共建與共享,並希望透過這些專案的建設,培植一批區域合作區的跨區域的企業,這有利於從根本上打破地方經濟的狹隘限制。

4。 開展區域合作指標考核的機制

推動區域合作,需要開展區域合作相關指標的考核。要改變現有的政績評價指標體系,把政績評價指標的行為導向引向有利於區域合作的方向。在現有的行政管理體制下,政績評價指標實際上是參與合作的區域政府施政重點的指示器。在這種情況下,改變或調整現有的政績評價指標,將區域合作成效作為政府政績評價指標之一,或者加大其評價的權重,都會有利於引導區域合作走向深入。同時,把參與區域合作的好壞作為鼓勵各級政府實證的激勵機制,將有效地推動區域合作的深入。

(二)區域合作的形式

改革開放以來,伴隨改革的浪潮,我國對區域合作的形式也進行了多種探索。

1。 對口支援是我國區域合作的初級形式

對口支援主要是發達地區對不發達地區、沿海地區對內陸地區、城市對農村在經濟、技術、物資、人力等各方面的支援,是一種單向的區域合作形式。對口支援的目的在於透過區域合作,改變落後地區、內陸地區和農村的不發達面貌,促進區域間的協調發展。對口支援是當前我國區域合作的重要形式,對於密切區域間的經濟社會聯絡,推動落後地區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目前,對口支援對於促進我國區域經濟的協調發展仍然起著重要的作用。

2。 城市協調會是20世紀90年代朝氣蓬勃、活力十足的區域合作形式

隨著我國城市化程序的不斷深入,以城市間合作為主的區域合作發展迅速,成為推動區域合作、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當前,我國比較成熟的、具有較大影響力的協調會主要有:長江三角洲城市經濟協調會、長江沿岸中心城市協調會、六省區市七方經濟協調會、南京區域經濟協調會、海峽兩岸經貿協調會和商務協調會等。協調會按照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在經濟、社會、文化、交通、環境等各個方面展開深入的合作,推動了各城市經濟的發展,促進了區域經濟一體化。

3。 市長聯席會是城市經濟合作的一種特殊型別

由地理位置靠近的各個城市組合而成,目的是共同發展區域經濟,促進城市經濟的發展。曾經的市長聯席會主要有:環渤海區域市長聯席會、杭州都市圈市長聯席會、武漢經濟協作區市長聯席會、南京都市圈市長聯席會、中原經濟區市長聯席會、西南經濟區市長聯席會、閩浙贛皖福州經濟協作區市長聯席會、閩東北書記和市長聯席會、瀋陽經濟區市長聯席會、廈泉漳龍城市聯盟市長聯席會、浙東經濟合作區市長聯席會、關中“一線兩帶”建設市長聯席會、廣州佛山市長聯席會等。市長聯席會在各城市協作的基礎上,透過優勢互補和加強聯絡,促進了各城市的經濟發展,以及城市群和區域經濟一體化的發展,也是今後區域合作發展的重要形式。

4。 同城化是區域合作新的趨勢

進入新時代,同城化迅速發展。當前比較具有代表性的有:一是京津同城化。京津兩個直轄市之間的同城化,是以京津城鐵為紐帶展開的。二是廣佛同城化。基礎設施的共建共享是廣佛同城化的基礎,佛山發達的製造業與廣州形成互補。三是西鹹同城化。西鹹新區的設立鞏固了這種關係。四是鄭汴同城化。以新區建設為紐帶,兩市相向發展,擴大了發展空間。

5。 企業合作成為區域合作的主體形式

注重企業這一市場主體在區域合作中作用的發揮。政府的談判力量顯然大於單個企業,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務是推進區域合作的必要條件。政府倡導發揮地區比較優勢採取的相關制度和規則是區域合作所需要的制度保障。但是,這並不意味著企業這一市場經濟的重要行為主體在區域合作的實踐中處於聽之任之的境地。充分調動企業區域合作的積極性,尋找跨地域的產業橫向或者縱向合作,將是區域合作的持久動力所在。

總之,區域合作機制的實行,可以理順區域內部各種經濟關係,增進區域內部和區域之間的交流,促進相互投資與貿易,實現商品、服務、資本、人員的自由流動,形成相互協調、互利共贏、區域經濟一體化水平較高的區域格局。區域合作機制就是要激發區域合作的動力,對各區域的合作行為進行必要的約束,對有利於區域合作發展的行為加以鼓勵,對不利於區域合作的投機行為加以必要的懲罰,使得區域合作可以健康可持續的發展。

(三)區域合作的政策

保證區域合作的順利進行,需要制定相應的區域合作政策。區域合作政策是中央政府釋出的、用來規範區域合作關係的權威性的指令,是各類區域合作章程、區域規劃的制定都必須遵循的。它的使命是引導區域合作向縱深發展,實現區域合作關係的規範化、有序化、制度化。

區域合作政策能夠解決區域合作中的問題有:

1。 資源共用問題

在我國的合作地區中,西部地區資源豐富,但開發利用水平差;東部地區資源相對短缺,但開發能力強。在東西部的區域合作中,圍繞各地能源、原材料開發開展工作,符合所有區域利益。從各自的比較優勢出發,有針對性地把解決能源、原材料、資源問題作為協作聯合的重點,把各時期供求矛盾最突出、對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影響最大的資源,作為開發聯合和協作的中心內容。

2。 利益共享問題

在區域合作中,僅靠合作中的規則是不能維持長期合作局面的。因此,必須要有與之相適應的新型的區域合作的利益分享以及補償機制。這就要求各合作方都應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商議利益補償問題。對不同的合作領域和不同的合作專案,合作方要適宜地採取不同的補償和激勵措施。可以採取合作優勢一方給予劣勢一方以必要補償的方式,讓區域內所有的地區都共享合作的收益,否則,一旦合作關係被破壞,彼此的利益都會受到損害。

3。 行為約束問題

為了防止區域合作中地方政府行為中的地方保護主義,保障區域合作關係的健康發展,需要貫徹區域政策,建立起區域合作的行為約束機制。行為約束主要透過法律約束和組織約束來實現。法律約束是指透過建立健全法律法規,運用法律手段對區域內單元政府的行為進行規範限制。如果沒有適當的法律規範,那麼區域政府合作無疑會陷入一種不確定狀態,合作行為的成本和風險就會大幅度增長,從而抑制了正常的合作行為。除此之外這個機制的構成要件還有:區域合作章程中明確的行為約束條款,包括區域合作各方在合作關係中應遵守的規則、在違反區域合作條款後應承擔的責任、對違反區域合作規則所造成的經濟和其他方面損失應做的經濟賠償規定;建立一種區域合作衝突的協調組織,負責區域合作中的矛盾和衝突的裁定。

我國的區域經濟發展戰略經歷了從均衡發展到非均衡發展,再到協調發展的轉變。相應地,從空間特徵看,我國的經濟發展重心從沿海向內地轉移,再從內地轉向沿海,轉變為區域協調發展新格局。若干重大國家戰略的實施和區域合作的加深,促進了區域協調發展。

三、加強區域合作,促進形成區域發展新格局

當前,我國已經啟動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徵程,區域經濟也進入了區域發展的新時代。在區域發展的結構調整、科技創新、提高質量的經濟發展環境下,充分發揮區域合作的效能,將會有效促進區域發展新格局的形成。

(一)形成區域發展新格局的條件

1。 建立健全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互動機制

健全區域互動機制。區域間相互促進、優勢互補的互動機制,包括區域經濟發展的市場機制的建立,這就需要打破行政區劃的界限,使生產要素在區域間能夠自由流動。健全區域協同機制。鼓勵和支援各地區開展多種形式的區域經濟協作,包括技術二號人才合作,形成區域協同發展、共同進步的格局。健全互助機制。更多地發揮發達地區帶動落後地區發展的作用,採取諸如對口支援、社會捐助等方式與落後地區實現。健全扶持機制。按照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原則,加大國家對欠發達的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老工業基地、資源枯竭型地區和環境衰退型地區的發展扶植。

2。 最大限度發揮城市對區域發展的帶動作用

城市是區域經濟發展的核心。對於城市本身來說,提高各類城市的綜合承載能力,按照循序漸進、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合理佈局的原則,推進我國城市化的程序。以特大城市和大城市為龍頭,透過發展規劃,形成要素集聚能力強、人口分佈合理的各層次的城市群和都市圈。以城市群和都市圈帶動區域經濟發展,要做好區域規劃,實現改善人居環境,保持地方特色,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目標。在區域發展相對成熟的粵港澳大灣區、長江三角洲和京津冀地區,要繼續發揮城市對區域經濟發展的帶動作用,加強城市群和都市圈內城市的分工協作和優勢互補,增強城市群的整體競爭力。

3。 根本改善區域經濟關係

區域關係的內容十分廣泛,區域經濟關係的改善包括:一是構建合理的區域商品貿易關係。構建區際價格、供求、競爭的關聯機制;二是打破資源、市場利益的地方保護。以發揮優勢、共同發展、提高效率為宗旨,在貿易、資金、物資、交通、人才、資訊等領域進行廣泛的區域合作;三是加大支援產業發展合作的力度。產業的發展與各地區的發展息息相關,對中西部欠發達地區更加重要。要促進中西部地區資源產業的轉換戰略和東部地區的產業轉移戰略有機結合,形成新的良性的區域經濟關係。

(二)加強區域合作面臨的機遇與形勢

1。 區域發展的新階段

我國已進入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重要時期,也處於區域發展的關鍵時期,必須準確研判和深刻認識區域發展的新形勢,牢牢把握區域發展蘊含的重大機遇,妥善應對區域發展面臨的風險挑戰。

要促進區域又好又快發展,必須深刻認識並牢牢把握區域經濟發展面臨的機遇。“十四五”時期,我國區域發展面臨全球經濟復甦、我國經濟體制改革、開放型經濟戰略、城鎮化推進到戰略機遇期,以及區域協調發展日益受到重視五大機遇。

2。 經濟體制改革全面推進

2013年11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透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題目的決定》,把經濟體制改革作為深化改革的重點。在經濟執行處於合理區間的情況下,諸如戶籍制度、農民財產權利、生態保護管理制度等領域的改革程序明顯加快,透過改革激發市場活力、釋放增長動力、改善經濟發展環境,有助於破除經濟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推進區域經濟發展。

3。 開放型經濟體系全新構建

“十四五”時期是建設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時期。擴大內陸沿邊開放,抓住全球產業重新佈局的機遇,推動貿易、投資、技術創新協調發展,加快同周邊國家和區域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建設,形成全方位的開放新格局。無論是堅持雙邊、多邊、區域次區域開放合作,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還是打造橫貫東中西、聯結南北方的區域經濟走廊,都是“十四五”時期區域經濟發展的重大背景。

4。 城市化戰略持續推進

城市化是我國走向現代化的必由之路,持續推進城市化是保持經濟平穩發展的強大引擎,是加快產業結構轉型升級的重要抓手,是推動區域協調發展的有力支撐,是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途徑和促進社會全面進步的必然要求。2014年釋出的《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提出,到2020年我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0%,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45%。剛剛結束的“七普”資料表明,我國的城市化率已經達到63。89%,有9億多人生活在城市,已經超額完成了城市化的規劃任務。改革開放40多年來,我國城市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推進迅速,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基本具備了條件;交通運輸網路不斷完善、節能環保等新技術的突破,以及資訊化的快速推進,為最佳化城鄉空間佈局提供了有力支撐,這一切都為“十四五”期間構建區域發展新格局奠定了基礎。

(三)推進區域合作加快區域發展新格局的形成

在我國區域發展當中,開展區域合作,推進區域經濟一體化是實現區域協調發展的核心內容。區域合作與區域競爭不應被看作是非此即彼的矛盾的兩個方面,而應該是相互促進的兩個機制,透過區域之間的“競合”,推進區域經濟的良性發展。

1。 透過區域合作與區域競爭實現區域空間結構的最佳化

對於一個國家或地區而言,持續的經濟增長會推動空間經濟一體化。在區域經濟持續增長的過程中,空間子系統會重組,其邊界會發生變化。這一過程往往按一定規則進行,區域合作與區域競爭是這種規則下的兩個重要機制。

從我國區域經濟發展的地區關係中我們不難發現:第一,當區域之間關係以產品貿易為主時,區域合作比較弱勢,由產品貿易引發的區域衝突十分激烈。主要原因是各區域之間貿易的產品量大,大家都希望把自己的產品賣給對方;同時市場相對狹小,大家都想把市場留給本地的企業,不想購買對方的產品。20世紀90年代著名的四川與雲南的菸酒貿易衝突、北京與天津的汽車貿易衝突等,都是很有代表性的案例。第二,當區域之間關係從產品貿易領域為主轉向生產要素領域的合作為主之後,各地區對區域合作的要求迫切起來,衝突就開始被競爭所取代,合作成為主流。發展較快地區或者是發達地區因為自身經濟結構不斷提升的需要,迫切需要尋求更多的合作地區,開拓經濟增長和發展的空間,而發展較慢的地區為了進一步推進工業化、城市化,也具備較強的合作意願。第三,當一國經濟步入後工業化階段時,該國的經濟發展水平已經較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極大的提高,地區之間的經濟發展差距逐步縮小。此時的地區間市場一體化程度也不斷提高,商品和要素的地區間流動暢通,區域關係進入到一種良性的“競合”關係,各種區域合作形式更加穩固,甚至更加完善。地區間的區域合作努力將促成由貿易一體化向要素一體化和政策一體化的轉變,使區域經濟一體化得以實現。

2。 推進中央主導的區域合作進一步深化

從目前區域合作的基本態勢來看,中央主導推進的大區域的合作,仍然是最主要的合作形式。中央主導的大區域合作是當前我國區域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中國區域空間格局正面臨重大變化,資源環境瓶頸制約日益加劇。隨著工業化、城鎮化程序的加速推進,經濟發展與資源環境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我國的區域可持續發展面臨一系列嚴峻挑戰。在資源環境瓶頸制約日益加劇的背景下,主要依靠土地等資源粗放消耗推動區域快速發展的模式不可持續。而要解決這些大區域、跨區域的問題,就需要有大區域的區域合作作為依託。當前的幾個大的重大國家戰略——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三角一體化發展以及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都承擔著解決這些跨區域問題的任務。要透過大區域和跨區域的合作,形成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最佳化產業結構、更新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現代化的區域空間格局。

3。 推進區域合作步入規範化與制度化的發展軌道

建立健全區域合作制度,將區域合作推進到規範化與制度化的發展軌道。從適應實現現代化的區域經濟發展的要求出發,積極推進制度創新是啟動中國經濟朝現代化發展的必然要求。如果區域合作的制度體系不完備,與區域利益和區域經濟行為相關的經濟規則不完善,就會導致區域經濟的低效運轉,不能有效解決區域衝突,也就不能保障區域合作與發展的實現。因此,區域合作良性運轉,必須建立一個規範的制度基礎。隨著合作制度的不斷完善和健全,區域合作將逐步進入規範化和制度化發展軌道。

推薦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