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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地區漢代墓葬的分期——濰坊後埠下墓地

由 紫光文史 發表于 人文2022-09-29
簡介五區內墓葬的特徵皆為磚結構墓,縱向的排列以及打破關係說明分為四個墓群互相有區別,應該是不同家族的墓地

走為什麼的成語

對近年來發現墓葬數量較多的墓地資料進行分期,以主要墓地進行漢墓分期的特點在於:首先,分期沒有豐富的地層和遺蹟相對關係作為基礎。其次,陶器在生活中的重要性降低,漢代遺物中陶器的比重下降,器類和種類減少。上述兩點從地層學和型別學角度決定了我們進行漢代陶器的分期時,更能感到資料的侷限。因此,進行山東地區漢墓的分期,主要依靠的是出土陶器型別分析排隊及墓葬形制的變化。

目前已發表的漢代墓葬材料中,有的墓地材料包含的墓葬數量多,能夠為器物排比和形制劃分提供較大的分析空間,是進行年代斷定的重要依據材料。同時又能反映本區域內墓葬文化的相對完整的發展趨勢。這些墓地包括:濰坊後埠下(

1997

)、濟寧潘廟、濟寧師範(

1988

)、長清小范莊(

1997

)、章丘女郎山(

1990

)、滕縣柴胡店(

1957

)、臨淄商王村(

1990

)等。

山東地區漢代墓葬的分期——濰坊後埠下墓地

發掘報告在對出土陶器進行分類的基礎上,對

107

座墓進行了墓葬的分期。大部分墓葬只

出土

一種陶器,除了少數室墓中出土的器物組合,全部槨墓中只有

M62

出土了鑰、壺,可以進行不同器類共存情況的分析。所以,報告分期的依據大多是本墓地器物與其他地區的同類器物比較的結果。

報告將

M43

M45

M103

17

座墓葬的時代定為西漢早期和中期,

M10

M95

8

座墓定為西漢晚期,

M5

M79

M80

定為王莽時期,

M8

M15

M27

9

座墓葬定為東漢前期,

M19

M18

M97

25

座墓葬定為東漢末年或魏晉時期。

透過分析報告對於器物的分類可以看出,壺的分型別式之間的差別比較小,區分型式的結果不理想,而妨、罐的分類差別也比較小,對墓地墓葬的分期起到的作用不會太大。斷代多以墓葬的形制,和銅鏡、銅錢的分期作為依據。數量較多的空墓,以及較多的墓葬只出土了一件或兩件器物,加上墓葬間的打破關係不多,使得陶器隨葬品的型別學分析在斷代中的作用受到了相當的侷限。

山東地區漢代墓葬的分期——濰坊後埠下墓地

鑑於報告分期所依據的陶器出土數量較少,在此擬對墓葬形制區別和空間位置進行深入的分析。本文試將墓地的空間分佈進一步做分析,在此基礎上對墓葬的分期稍加修正。墓地雖然由一條東西溝打破形成南北兩區,大體仍可以看出墓地之內墓葬空間分佈可以分成幾個小區。分別為:

一區,位於北區的東端。均為長方形土坊墓,包括磚槨墓和木槨墓,共計

29

座。其中又可以分為三組。

A

群,位於一區西北部,由

M63

M64,M37

M38,M45

M103,M43

M44

M52

4

組墓構成。

M37

M38

為磚槨墓,

M43

M44

分別為土坑木槨墓和土坑磚槨墓。兩墓距離較短一般為

1-5

米,四組之間距離在

10-16

米之間。總體來講,是以兩兩並列或者兩兩並列加上若干個土坑墓為基本的單元。

B

群,位於一區西南部,由

M55

M66,M56

M65,

和單獨的

M92

M54

M47

M62

M53

組成,成組的墓葬距離

1-2

米,其餘的墓距離在

5-10

米之間。墓葬間的空間關係不大明確。

C

群,分佈情況同

B

群基本相同。墓葬間的距離在

1-5

米之間。其中

M59

打破了

M60,

是磚槨墓打破木槨墓。

M70

打破了

M72,

是木槨墓打破了磚槨墓。以上幾組打破關係,和

A

群中的共存關係表明,磚槨墓和木槨墓在墓地中大部分是共存的關係,二者的時代應均在西漢時期。而木槨墓存在的時間更長。第一區內的墓葬,單體以土坑磚槨墓、土坑木槨墓為主,組合上以兩兩並列、兩兩並列加上若干座墓為基本的組合單元,特徵一致,能夠看出是連續形成的。槨墓比其他的磚結構室墓年代略早,當為西漢中期到西漢晚期,這與報告中的結論是一致的。

山東地區漢代墓葬的分期——濰坊後埠下墓地

二區,位於北區中部,共有

5

座。全是帶墓道的磚結構的室墓,墓道均向西,包括

M81,M80,M75,M57,M58

。以弧壁磚結構室墓居多,

M57

為分前後室的磚墓。其中

M80

出土了大泉五十的銅錢,時代應是王莽時期。

三區,位於北區東部與一區的

A

群空間基本重合,共

6

座。

M39

位於西邊。

M48

M49

M50

M51

位於其東,由北向南橫列。距離

M39

15

米左右,互相之間距離

2-10

米。

M68

位於其東,形制不明確。這一組墓葬形制上墓道全部向西,全部為弧壁磚室墓,其中

M50

打破了

M103o

由此看來,此組墓葬時代晚於一區

A

群的以磚槨墓和木槨墓為主要形制特徵的墓組,報告中將本組墓葬時代基本定為東漢後期,是沒有問題的。

二區、三區的兩組墓葬,形制上均以弧壁磚結構室墓為主,墓道均向西,與四區、五區的大部分墓葬相同,分佈上有南北並列的趨勢,形成的時間應該較為接近。這是兩區墓葬的共同點。而兩區之所以空間上呈現了互相的區分,則可能與互相代表的家族有關,應為兩個不同家族的聚葬處。

山東地區漢代墓葬的分期——濰坊後埠下墓地

四區,位於北區的西部,整個墓區的西北角。平面佈局上,無明顯的縱向和橫向排列,反而呈斜線形排列的情況較清楚。共

20

座。分為三群,

A

群,

M98

M99,M9kM97,M90

M87,

呈西北東南向的

線形

排列。

B

群,

M100

M101

M102

M104

也是西北東南方向的斜線排列。

C

群,

M105

M106

M107,

此組墓葬也呈現出了西北東南方向斜線排列的形態。群內的墓葬之間距離較近,

0。2-4

米之間。群間的距離為

4

米以上。

墓葬形制以弧壁磚墓居多,而在

B

群,

C

群的東南部的

M87,M89,M90,M91,M102

出現了前後室和並列左右兩室的情況。據下文提到的第五區內的

M19

M20

M21

的打破關係表明,此墓地內居於墓道端的墓葬往往打破緊鄰墓葬的墓道的一小部分,基本是東南方向的墓葬較早,而西北方向的墓葬較晚。

由此看來,四區內的前後室磚結構室墓,和並列雙室的室墓的時代比其西北方向的墓葬的年代要略早。此區中的

M83

M85

M98

均為長方形土坑木槨墓,夾在墓群中間,在分佈密集的情況下,應該是同時期的。由墓葬的形制來看,此區墓葬大部分時代均為東漢晚期。

山東地區漢代墓葬的分期——濰坊後埠下墓地

五區,南區的西部,包括西北角的

M32

M33

M35,M22

M28

六座墓,

M8,M14

M15,M19

M20

M21

共計

15

座。從空間距離和排列方式上,可以分為三組。

M32

M33

M35

A

群,由於被中部的溝破壞,不能確定它和較南部的

B

群的關係。

M22

M28

六座墓和

M14

M15

B

群,只保留了最東邊的一列,可以看出

M24,M25,M28,M14,M15

均為前後二室或帶壁龕的墓,規模較大,這一點同四區最東邊的大規格墓的分佈特點相似。

C

M19

M20

M21,M8,

3

座呈現出較一致的縱列的方式,而且依次打破,由西向東依次漸晚。這個現象與上述西區和五區

B

群的大規格墓的分佈規律結合起來考慮的話,則大規格墓的年代較早,是家族墓地中的較大者。剩下的按照西北的方向或者墓道偏北的方式漸次排列,呈斜線形,其中也夾雜著一些木槨墓,形成了東漢後期佈局的特點。

D

群包括

M6

M17

M18

M3L

呈縱向排列。

五區內墓葬的特徵皆為磚結構墓,縱向的排列以及打破關係說明分為四個墓群互相有區別,應該是不同家族的墓地。墓葬的規模在整個墓地中較大,出現了尺寸較大的墓,如

M17

M18

M24

M25

長度均在

19-21

米之間。在這個時期,墓葬整體上變得更大。在墓群內,最北的墓葬一般為尺寸最大的,而且順著墓道的方向,向下縱向排列,逐漸變小,中間也夾雜有木槨墓。

山東地區漢代墓葬的分期——濰坊後埠下墓地

綜上,結合隨葬陶器和墓葬形制、墓地分割槽的結果,整個墓地應分為五期,西漢中期、西漢晚期、王莽時期、東漢前期、東漢末年。

從整個墓地的情況來看,墓地的沿用年代貫穿西漢到東漢晚期,有魏晉墓葬的零星發現。西漢時期的墓地規模南北約

250

米,東西約

170

米,位於整個墓地的偏東部分,如果沒有擾亂的話,面貌應該更清楚。東漢的墓地則除了三區與西漢時重合之外,其他的四、五、六區均位於西漢墓地之西之南,在西漢是分佈較稀疏的南部也有較密集的分佈。而且其分佈規律也呈由中心至西、至南的發展趨勢。總的說來,整個墓地的發展從空間上來說是自東向西的。而墓葬的形制自東向西、向南也出現了由土坑磚槨墓、土坑木槨墓到磚結構室墓的轉變,所以僅就此墓地來講,可以由墓葬形制進行大致的斷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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