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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鄰里之間產生宅基地糾紛 雙方該如何處理?

由 胡國慶律師拆遷團隊 發表于 人文2022-09-27
簡介受理機關對受理的宅基地權利糾紛,可以先調停的調停無效的,必須作出處理決定

鄰居土地糾紛找誰解決

  一、如何處理農村宅基地糾紛?

1、農戶之間發生宅基地權利糾紛,當事人雙方應尊重歷史,互相謙虛,協商解決問題。

雙方協商成功,最好籤訂協議。雙方達成的協議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權益。

2、如果談判失敗,當事人任何一方或雙方都可以向當地鄉(鎮)政府或土地管理局等受理機關申請處理。

申請處理時,應以書面形式註明:申請人、對方的姓名、地址;申請處理的事項、具體要求和理由,並附有爭議區域示意圖;相關證據及其來源、證人的姓名、工作單位或地址。受理機關收到處理申請後,應在15天內決定是否受理。如果決定受理,申請副本應在10天內傳送給對方。對方自收到申請副本之日起30天內提交答辯檔案及相關證據;逾期不提交答辯檔案的,不影響處理決定。受理機關決定不受理的,應當在決定後10天內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原因。

3、鄉鎮不受理的,當事人雙方可以直接向縣政府或國土局申請,符合受理條件的,可以指定受理或直接受理。受理機關對受理的宅基地權利糾紛,可以先調停的調停無效的,必須作出處理決定。

4、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處理決定通知後15天內向上級處理機關申請複議,也可以在收到處理決定後30天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上級處理機關收到複議申請後,應當在3個月內作出複議決定。當事人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通知後15天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宅基地權利糾紛處理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宅基地現狀,破壞其房屋。

農村鄰里之間產生宅基地糾紛 雙方該如何處理?

  二、宅基地是什麼?

1、宅基地只能在村裡集體轉讓。根據《土地管理法》,宅基地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財產,而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裡集體所有。宅基地既不能買賣也不能繼承,但可以在村裡集體轉讓,經土地管理部門依法批准發放證件。

2、由於中國實行城鄉二元制度,在城市化浪潮中,越來越多的人從農業轉向非農業。無論出於什麼原因,一旦戶口被轉移,失去了對家鄉宅基地的繼承權,買不回來,只能眼睜睜看著祖家成為村集體資產。

3、由於農村戶口與土地的對應關係,有些人不願意從農業轉為非農業,甚至有些公務員想盡辦法從農業轉為非農業,但這些畢竟是少數,進城是大勢所趨。所以從具體家庭的角度來看,如果相關法規不變,宅基地註定會丟失。

4、根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

第362條宅基地使用權人有權依法佔有和使用集體所有土地,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第363條取得、行使和轉讓宅基地使用權,適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第364條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消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失。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當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365條已登記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登出登記。

5、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為了保證農民的生活需要,撥給農民建造房屋和小庭院所用的土地。適用於建造房屋,輔助房屋(廚房,倉庫,廁所),庭院,沼氣池,禽獸舍,柴草堆放等。農戶只有使用權,不得出售、出租和非法轉讓。農民對宅基地上的附著物擁有所有權,有權出售和出租,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售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轉讓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的所有權始終是集體所有。出售和出租房屋後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民建造房屋和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由於宅基地問題,在農村地區發生糾紛,實際上是比較常見的。事實上,糾紛的當事人一般都是同村的鄰居,能夠透過協商的方式解決宅基地糾紛,實際上是最好的。如果不能達成協議,糾紛的任何一方或雙方都可以到當地鄉(鎮)政府或土地管理機關辦理手續。如果鄉鎮調解無效,可以申請複議,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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