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人文

甘肅女子將丈夫捉姦在床,對其情人毆打謾罵,還兩次索要10萬元

由 百姓大世界 發表于 人文2022-08-17
簡介事發甘肅省榆中縣,小燕(化名)在家中將出軌的丈夫捉姦在床,便心生憤恨,對其情人以威脅,恐嚇,毆打等手段,兩次索要10萬現金,2021年12月11日,榆中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公開了這起敲詐勒索案的起訴書,披露了此案的細節

捉姦在床被打可以報案嗎

事發甘肅省榆中縣,小燕(化名)在家中將出軌的丈夫捉姦在床,便心生憤恨,對其情人以威脅,恐嚇,毆打等手段,兩次索要10萬現金,2021年12月11日,榆中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公開了這起敲詐勒索案的起訴書,披露了此案的細節。

小燕,女,漢族,1966年出生,高中文化程度,甘肅省蘭州市榆中縣人,農民。2021年3月12日因涉嫌敲被依法執行逮捕。

甘肅女子將丈夫捉姦在床,對其情人毆打謾罵,還兩次索要10萬元

2020年年底,丈夫與阿麗(化名)在家中,正在發生不正當男女關係時,被小燕當場抓住,隨即發生衝突,2021年1月30日,小燕在以威脅、恐嚇、要挾等手段,向阿麗敲詐勒索十萬元現金,由於自己做了虧心事,阿麗便在榆中縣某小區附近路口,將10萬元現金交給小燕。

但是小燕依然難以接受丈夫出軌的事實,更加記恨阿麗,伺機尋找機會對其進行報復,一個月後,小燕在家中將阿麗毆打致輕微傷後,再次向她敲詐勒索十萬元現金,阿麗回家取錢時,被家人發現後報警。

甘肅女子將丈夫捉姦在床,對其情人毆打謾罵,還兩次索要10萬元

檢方認為,小燕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恐嚇、威脅或要挾的方法,非法佔用被害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之規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敲詐勒索罪追究刑事責任。此案現已在榆中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對於家庭糾紛,要學會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法律對合法婚姻都是予以保護的,本案中小燕明明是受害者,卻因處理方式不正確,給自己帶來牢獄之災,真是得不償失。

推薦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