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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普法系列】當你買到過期的果丹皮,該怎麼辦?

由 澎湃新聞客戶端 發表于 飲食2023-01-28
簡介當食品存在安全風險可能影響人體健康時,適用退一賠十,你可以要求你支付的商品價款的十倍或者受到損失三倍的賠償

過期的果丹皮還能吃嗎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這樣的經歷?

買到了一包過期的果丹皮,後來給老闆把錢退掉了。今天我們為大家普及下買到過期食品該怎麼辦的法律問題——退一賠十。

退一賠十是怎麼規定的呢?

這個規定在我國《食品安全法》裡,該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了兩件事:第一,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誰先接到請求,誰先賠,不得推諉;第二,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根據這個規定,如果花了兩塊錢買了過期的果丹皮,那麼老闆應當賠償十倍損失20元,但是法律又規定了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計算。所以他除了賠償相關損失外,還可以要求他支付給一千元。

退一賠十和退一賠三是什麼關係呢?

退一賠三適用於除食品安全以外的商品和服務,雖然商家存在欺詐或者商品有瑕疵,但是沒有影響到食品安全,這時不適用退一賠十的規定。當食品存在安全風險可能影響人體健康時,適用退一賠十,你可以要求你支付的商品價款的十倍或者受到損失三倍的賠償。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

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於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經營者追償。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籤、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今天給大家介紹的一點消費者小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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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普法嘉賓:李坤鵬

影片:馬雲波

原標題:《【3。15普法系列】當你買到過期的果丹皮,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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