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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金”夢碎緬甸 “偷渡”違法被拘

由 人民融媒體 發表于 飲食2022-09-14
簡介目前,犯罪嫌疑人謝某某、陳某某、肖某某因涉嫌非法偷越國(邊)境罪,被贛縣區公安局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緬甸偷渡回國被逮住怎麼辦

本文轉自:贛南日報

本報訊 (賴靜)近日,贛縣區公安局多部門聯合破獲一起非法偷越國(邊)境案件,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6月初,贛縣區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隊與該局情報資訊中心聯合研判出居民謝某某、陳某某、肖某某有偷越國(邊)境的嫌疑。獲取線索後,贛縣區公安局王母渡派出所立即組織精幹警力對該案進行梳理、深挖。經縝密摸排,偵查員查清了案件事實,並於近日將涉案嫌疑人成功抓捕到案。

經查,2020年11月初,一心夢想著發財的謝某某聽在緬甸的朋友說去緬甸做事一個月可掙到2萬多元,還包吃包住,於是他約了另外兩個朋友陳某某和肖某某一起去緬甸掙大錢。3人在沒有辦理任何正規出國手續的情況下,便從贛州搭乘飛機前往雲南昆明,然後乘坐汽車到普洱的孟連縣後與當地“蛇頭”取得聯絡,在“蛇頭”的安排下,三人乘坐摩托車翻山越嶺偷渡至鄰國緬甸的瓦邦。誰知剛到緬甸境內,3人的身份證和身上帶去的錢物都被“蛇頭”沒收了,想走也走不了。在緬甸1個多月期間,3人時刻被監視、經常遭毆打,謝某某這才發現自己上當了,肖某某和陳某某想辦法逃了出來,但是謝某某多次逃離未果,最後,在實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謝某某不得不叫家人從國內寄去5000元錢“贖身”才得以離開。經謝某某自述,自己本來是想去緬甸掙錢的,結果不僅錢沒掙到,還差點丟了性命,回到國內還要面對法律的制裁,十分後悔。目前,犯罪嫌疑人謝某某、陳某某、肖某某因涉嫌非法偷越國(邊)境罪,被贛縣區公安局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醒:根據刑法規定,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騙取出境證件,提供偽造、變造出入境證件、出售出入境證件等行為均可構成犯罪,其中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下一步,贛縣區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隊將以專項鬥爭為引領,整合警力資源,將打擊鋒芒對準危害國家安全穩定、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各類妨害國(邊)境管理的犯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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