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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民 買河豚務必認準這10家企業

由 中國江蘇網 發表于 娛樂2022-07-01
簡介野生河豚、未加工的河豚整魚、活魚禁止買賣為切實保障廣大群眾飲食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場監管部門禁止任何商場超市、水產批發市場、農貿市場、餐飲服務單位、攤販及個人經營野生河豚、養殖河豚活魚、未經加工的河豚整魚及無合法資質的河豚魚產品

河豚禁止買賣嗎

河豚肉質鮮美,但其可能含有河豚毒素,存在較大的食品安全風險。近年來,因食用河豚魚、河豚魚產品引起的食物中毒乃至死亡事件偶有發生。

記者昨天從南通市市場監管局瞭解到,市食安辦在全國率先出臺《關於依法加強河豚魚及其產品全過程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建立完善“全過程監管、全鏈條追溯、全行業自律、全社會共治”機制,進一步規範河豚魚養殖、捕撈和河豚魚及其產品加工經營行為。該局向廣大市民發出消費警示,提醒市民不要購買和食用野生河豚、養殖河豚活魚、未經加工的河豚整魚及無合法資質的河豚魚產品。

野生河豚、未加工的

河豚整魚、活魚禁止買賣

為切實保障廣大群眾飲食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場監管部門禁止任何商場超市、水產批發市場、農貿市場、餐飲服務單位、攤販及個人經營野生河豚、養殖河豚活魚、未經加工的河豚整魚及無合法資質的河豚魚產品。

市市場監管局提醒,任何單位和個人捕撈或撿到新鮮河豚魚,要立即採取無害化處置措施,不得隨意丟棄,也不得轉送他人或者任其流入市場。廣大市民要切實提高自我防範意識,自覺做到不購買及食用野生河豚、養殖河豚活魚、未經加工的河豚整魚及無合法資質的河豚魚產品;若因誤食河豚魚及其產品而出現頭暈、嘔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無力等中毒症狀,應立即前往醫院救治。

市市場監管局提醒,消費者如果在商場超市、水產批發市場、農貿市場、餐飲服務單位等場所發現有非法加工經營河豚魚及其產品行為,請及時撥打12315投訴舉報。對食品生產經營主體違法加工經營河豚魚(或以其他替代名稱)及其產品的,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從嚴處罰,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0家企業加工的

河豚產品可以放心吃

什麼樣的河豚才能既滿足“吃貨”們的口腹之慾,又能讓人安心大快朵頤呢?答案是:從具有資質的養殖河豚加工企業購買的河豚魚產品,可以放心吃。

據介紹,目前,有條件放開養殖的河豚品種僅限於兩種,分別是:紅鰭東方魨、暗紋東方魨。消費者可購買來源於經農業農村部備案的河豚魚源基地,且經中國水產流通與加工協會和中國漁業協會河豚魚分會稽核透過的加工企業加工的包裝產品。

截至2019年12月30日,全國範圍內已透過稽核的養殖河豚加工企業共有10家。購買這10家企業加工的包裝產品時,應仔細查驗產品包裝上是否附帶可追溯二維碼,並檢視其是否標明產品名稱、執行標準、原料基地及加工企業名稱和備案號、加工日期、保質期、儲存條件、檢驗合格資訊等。

嚴查野生河豚魚

上岸非法經營

嚴防河豚魚及其產品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必須要從源頭上阻斷食品安全風險。市食安辦最新出臺的《關於依法加強河豚魚及其產品全過程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對加強河豚魚捕撈養殖環節源頭監管工作作出具體部署,要求各地嚴厲查處捕撈漁船漁民對野生河豚魚上岸非法經營行為。

據瞭解,目前,南通獲得養殖河豚魚源基地備案的僅有江蘇中洋生態魚類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意見》要求各地農業農村部門加強對水產養殖企業(戶)的日常監督檢查,嚴禁未經養殖河豚魚源基地備案的養殖河豚魚進入食品流通、餐飲消費環節;嚴格已備案基地監管,嚴禁養殖河豚活魚、未經加工的河豚整魚進入食品流通、餐飲消費環節。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水產品銷售主體及餐飲單位的日常監管,發現養殖河豚活魚、未經加工的河豚整魚及野生河豚一律下架銷燬。

據瞭解,下一步,南通還將積極構建放心河豚食材供應鏈,鼓勵實行“備案魚源養殖基地+透過稽核加工企業+餐飲單位(直營店)”等經營模式,實現從魚塘到餐桌全過程可追溯。同時鼓勵有資質的加工經營主體多渠道公示合法合規的河豚魚產品購買消費渠道,引導百姓科學安全消費。

記者王瑋麗 實習生張嘉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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