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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起學生弒殺父母案,生命還誠可貴嗎

由 存新利意 發表于 娛樂2022-06-28
簡介“百善孝為先”自古即為中華民族美德如果是故意傷害致命,那麼為人子連起碼的憐憫心都沒有,更不要提什麼感恩父母的生養了,與很多雖然被留守卻十分懂事的孩子們比起來,從尊重師長、謹慎小心、顧家疼人等各方面考慮,恐怕都相差甚遠

什麼叫做弒殺

衡陽警方在2018年的最後一天下午,通報了當地一起學生弒殺父母的命案,父母已經雙雙身亡。官方通報對新聞媒體稱,被殺身亡者分別為嫌疑人的父母,母親45歲,系先天性弱智(筆者將在以下行文中以智力低下暫時替代弱智),父親51歲,嫌疑人13歲。這起兇殺案距離當月月初益陽12 歲少年殺母惡性事件,還不到一個月,令人唏噓不已。

又一起學生弒殺父母案,生命還誠可貴嗎

湖南衡南通報13歲學生涉嫌錘殺父母

人命輕如鴻毛,離“生命誠可貴”漸行漸遠。如果讀書什麼都不能改變,那讀書何用?

著名小說主角保爾·柯察金曾經說過:“人最寶貴的東西是生命,生命屬於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應當這樣度過:當他回首往事的時候,他不因虛度年華而悔恨,也不應碌碌無為而羞愧。”這句話曾經激勵了一代又一代人,以此為標準,珍愛生命,珍惜光陰。雖然這些內容當年被選入中學課本中,自有其時代緣由,但對人生觀尚未建立起來的年僅十幾歲的孩子們,無疑可以起到引導作用。

時隔多年,教材的具體內容在不斷地改變,越來越豐富,但是對孩子的教育意義不可能變,像這種動輒對人“揮舞大棒”致其命的簡單粗暴,到底從哪裡來?這樣的孩子讀書到底是為了什麼?身上既沒有書中自有千鍾粟、黃金屋、顏如玉這種男兒志,也沒有腹有詩書氣自華的胸襟抱負,有的只是不必讀書任誰都能“混出來”的拿生命當兒戲。既然讀書受不到書香薰陶,又何必再讀!

而十分諷刺的是,這位13歲的犯罪嫌疑人,事後知道“躲藏”,比起益陽那位12歲少年若無其事地掩蓋痕跡來,還不至於像“只是殺了我媽媽”那種與旁人無關的輕描淡寫。希望他是因為恐懼、後悔之類的情感因素,才選擇躲避,而非痛快於今後再也沒有束縛的“自由”才遠離家庭。

雖然那個對“生命誠可貴”十分虔誠的詩人,最後“為自由故”而“拋妻棄子”,毅然為了愛國戰爭血灑疆場,唯願以自己的命為國人搏出自由,在他看來,也許只有自由的生命才能稱之為生命,否則弗如螻蟻。可是,彼自由非此自由。

遑論

父母恩深似海,父母是給予子女生命並讓其生命具有意義的人,感恩父母的生養,理所應當。

每個人從呱呱墜地直至成年,耗費了父母無數心血,他們把最好的留給你。自己沒讀過書,卻拼命供孩子上學,望子成龍是每對父母的願望。雖然衡陽這位少年的母親智力低下,但父親是正常人,官方通告中的“家庭糾紛”到底多麼劇烈,竟令一個初中生“錘殺”父母,是故意還是意外?畢竟哪怕不是親屬只是一個外人,都不能與智力低下的女性計較,更何況那是他的母親,他自己都已經是一個初中學生了啊!

又一起學生弒殺父母案,生命還誠可貴嗎

“百善孝為先”自古即為中華民族美德

如果是故意傷害致命,那麼為人子連起碼的憐憫心都沒有,更不要提什麼感恩父母的生養了,與很多雖然被留守卻十分懂事的孩子們比起來,從尊重師長、謹慎小心、顧家疼人等各方面考慮,恐怕都相差甚遠。

如果僅僅是在爭執中失手導致死者受傷,最後因懼怕沒有及時救治卻逃離現場,那他起碼還不是絕情絕性,那麼未滿14歲不必負刑事責任,也算保護有功,也才不至於再次被眾人詬病。

望孩子能儘早面對父母亡靈,理性說清真相,早日明白生命的可貴與父母的生養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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