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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ft:與“狼”共舞

由 品玩 發表于 娛樂2022-05-23
簡介上週,美國共享出行的兩大公司 Uber 和 Lyft 雙雙提交IPO申請,眼看要手拉手一起上市的節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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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美國共享出行的兩大公司 Uber 和 Lyft 雙雙提交IPO申請,眼看要手拉手一起上市的節奏。

在人們回顧兩家的運營情況時發現,Lyft 似乎擁有更良好的財務狀況,一些投資分析師認為,儘管同時申請,但 Lyft 依然有可能率先獲得批准。而就在這周,應用資料分析尚 Sensor Tower 的最新報告更是表示,Lyft 的首次下載數正趕上 Uber,差距縮小到一百萬以內。

於是,不少媒體和分析人士紛紛表態,認為 Lyft 有機會趕超 Uber。

但在矽星人看來,這一切都是幻覺。

此次提交IPO,其實是 Lyft “率先提交”,但就在訊息釋出之後,Uber 也馬上高調證實自己也已經提交了申請。兩者雖然都沒有公開此次公開募股的具體融資計劃,但根據《華爾街日報》的報道,根據最後一輪的融資情況計算,Uber 的估值已經達到1200億美元,而 Lyft 只是它的零頭,只有150多億美元。根本不是一個量級。

另外,只要你回頭看看這兩家“相愛相殺”的歷史,就能明白,無論從 Lyft 的公司文化、過往與Uber競爭中展示出來的執行力,還是創始人的性格,Lyft 都不可能“取代” Uber。

不過,更重要的是,這種相愛相殺更像是外界在強行“組CP”,在外界眼中,Lyft 一直是活在 Uber 陰影裡的小弟,但事實上,Lyft 有自己的追求。

小而美的 Lyft

如果不去拿 Uber 比較,單純看 Lyft 自己,它絕對算得上一個成功的創業故事。 而且故事從一開始就很“浪漫”。Lyft 由原本互不相識的洛根·格林和約翰·季默共同創辦,《財富》雜誌的一篇報道形容兩人在不認識的時候“活在平行宇宙”:格林生長在洛杉磯,擁堵的交通讓他思考如何能更好利用駕駛資源,季默出生在紐約,在康奈爾大學的課堂上思考如何讓城市交通更高效。

Lyft:與“狼”共舞

“Lyft 司機就好像是你的一個會開車的朋友”。

格林和季默從一開始就沒想變成另一個 Uber 和 Uber 搶市場。

Lyft:與“狼”共舞

行為天真,行動緩慢

這種“文藝”的特質一直延續至今,大部分體驗過 Uber 和 Lyft 的乘客都對矽星人表示,他們更喜歡 Lyft 的搭乘體驗。

即便市場份額一直遠遠落後 Uber,Lyft 的使用者忠誠和使用者體驗一直高於Uber。根據投資機構 Raymond James 的最新調查,Uber 在美國的市場份額達到60%,而 Lyft 只有23%。但是,1/3 的使用者認為Lyft是使用者友好的品牌,而只有1/4 的使用者選擇 Uber。

Lyft 在使用者中有極高的口碑,這與醜聞不斷的 Uber 形成鮮明對比。但儘管如此,Lyft 卻從來沒能在業務份額等核心資料上趕超 Uber。“問題”就出在 Lyft 理想化的運營風格,這讓 Lyft 看起來慢吞吞的。

由於從一開始就執著於建立人與人間的美好聯絡,季默在 Lyft 上線初期曾制定了嚴格的司機稽核政策,嚴格到現在看來有些好笑:

他要求每一名 Lyft 平臺上註冊的司機,都需要來 Lyft 總部進行面試,由他親自確定對方具備良好的文化素質。

在職場交流網站 Glassdoor 上,有 Lyft 員工就形容,兩位創始人從來沒有把重點放到業務增長上。他們極度在意使用者體驗。

這樣的思路讓 Lyft 在業務擴張上變得緩慢,迅速被 Uber 甩下。無論是融資額還是市場份額,Uber 都遙遙領先。

Lyft 這種“用愛發電”的做法也延續到公司文化上。在 Glassdoor 網站上,Lyft 的整體評價極高,多數人提到公司文化時會形容它“包容友善”。

“你會感覺你在得到所有同事的支援”。一名員工如此說到。不過,缺點也十分明顯而一致:“但公司沒有什麼野心”。

這用中國網際網路的話說就是,缺少“狼性”。這讓它沒法在競爭中佔的任何便宜。

“Lyft 公司的歷史就是錯過各種機遇的歷史”。

一名員工這樣形容。

2017年, Uber 全方位跌入谷底。前員工跳出來揭露 Uber 內部嚴重的職場性騷擾,大力佈局的自動駕駛技術遭到來自 Waymo 的起訴,創始人卡蘭尼克更是黯然下臺,社交媒體上一度掀起“刪除 Uber”的運動。但即便如此,Lyft 也沒有抓住這最好的機會完成超越。

在 The Information 關於為何 Lyft 沒有抓住機會的一篇報道里,Lyft 儼然一副傻白甜的形象。報道稱,Uber 內部設計了很多工具來監測 Lyft 的表現,而 Lyft 的高管對此卻不屑一顧,公司幾乎只能靠員工人工收集對手的資料。

Lyft 對商戰總是少一根筋。當年,Lyft 在內部率先完成了更廉價的拼車服務 Lyft Line 的開發,但在正式釋出會前,他們向媒體率先舉行了通氣會。結果這個訊息很快就傳到了 Uber 那裡,卡蘭尼克很快就搶先發布瞭如今廣受歡迎的 Uber pool 產品。

另外,在 Uber 的負面輿論最高峰時,Lyft 也沒有及時制定出搶奪使用者的方案,當時的 Lyft 依然在維持著高補貼的推廣政策,這的確幫助他們在吸引乘客上更進一步,但是同時在事實上導致了他們的乘客和司機比例失調。而堅持要維護一種年輕形象的 Lyft,拒絕透過放寬稽核(比如允許車齡更久的車在平臺登記等)來吸引更多車主。最終,Lyft 從 Uber 的危機中獲得的增長,並沒有真正積累下來,而只是成了短暫的繁華。

其實,Lyft 這種在打硬仗上的“無能”,已經讓很多人習慣。

甚至有一種觀點認為,人們不應該討論 Lyft 為何沒有藉機幹掉 Uber,因為事實上是 Uber的危機“救了”Lyft —— 如果當時 Uber 繼續順風順水,Lyft 可能早已經被吞掉了。

共享出行界的 Twitter 和 Facebook

最終 Lyft 活了下來,而且沒有失去自己的特色,這很難能可貴。如今與 Uber 一起 IPO,被外界認為是兩者競爭進入下一個階段,但其實,兩個同樣做著“共享出行”生意的公司,早已經不在一條賽道上了。

作為世界上估值最高的獨角獸公司,Uber 不再侷限在共享出行這個生意上,它在全世界運營,它上線送餐服務、嘗試收購共享單車、滑板車等公司,並且大力投資無人駕駛技術。

按照 Uber 的說法,它是一個“平臺”,意味著你可以往上面不斷的加東西,而且 Uber 高額的融資也需要他講出更多的故事。

Lyft:與“狼”共舞

而反觀 Lyft,它還是一直堅持做一個“建立更好的交通體驗,從而實現更環保的出行”的公司。這幾年它也投資了自動駕駛,但更多是與擁有資金和技術的第三方合作,比如與通用、福特等合作,讓對方的自動駕駛車輛可以在Lyft的網路裡提供服務。

如今的 Uber 和 Lyft,就好像當初的 Facebook 和 Twitter,曾經人們也以為兩者是直接的對手,但現在 Facebook 早已不只是一個社交網路,但Twitter 的重心並沒有太大的變化。最終人們也會發現拿 Lyft 和 Uber比較是無意義的。當然,你可以說 Uber 更流行,比 Lyft 更值錢,但你也一樣不能否認,Lyft 也在改變著世界。

所以,各位讀者,在 Uber 和 Lyft 之間,你們更喜歡哪一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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