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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殺豬請客吃飯,客人摔倒後身亡,家屬告上法庭索賠77萬

由 法制現場 發表于 娛樂2022-04-04
簡介但是康某家屬心裡可不這樣想,他們認為:康某到李某家中喝酒,致使康某醉酒後,因嘔吐物堵塞呼吸道窒息、酒精中毒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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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客喝酒,客人酒後摔亡,主家要擔責麼?”雲南德宏,村民李某見今年收成好,一高興,就決定殺頭豬,宴幾桌親朋好友到家中來聚一聚。當天請了幾桌人,老友康某也是其中一員。

就在眾人開懷暢飲時,李某突然聽見岳父在樓上突然大聲喊叫。於是大傢伙趕緊上樓檢視。

結果發現,剛才說要到樓上上廁所的康某,因酒後不慎摔倒在臺階上。李某與大傢伙立即先幫康某頭部止血,並打120電話。

由於農村離醫院比較遠,為了爭取時間,李某又喊來其他村民,開車趕緊將康某送到醫院救治。

男子殺豬請客吃飯,客人摔倒後身亡,家屬告上法庭索賠77萬

但康某最終還是因搶救無效後死亡。死因系急性呼吸窘迫(嘔吐物誤吸)和急性酒精中毒。

其實李某為人也算仗義,事發後,他主動給康某家屬拿了3萬塊錢,算是表達一份心意,畢竟康某是因他請客喝酒後,而發生意外的。

但是康某家屬心裡可不這樣想,他們認為:康某到李某家中喝酒,致使康某醉酒後,因嘔吐物堵塞呼吸道窒息、酒精中毒死亡。李某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康某家屬的意思就是,康某醉酒摔倒後被嘔吐物堵塞呼吸道,到窒息死亡,不是一瞬間的事,至少需要10分鐘。在這期間,李某沒有及時發現並救助,而導致康某死亡的。因此李某需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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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此,康某家屬請來律師,起訴李某索賠77萬餘元。

(案例來源:雲南德宏法院)

開庭審理時,李某把肚子裡的苦水,也全倒了出來。他認為,當時請客吃飯是出於朋友之間的友誼。當天那麼多人,他根本沒時間盯著康某,如果按康家人的邏輯,每個客人都要盯著的話,那以後誰還敢請客吃飯?

如果非要說我有錯,那我就錯在不該請康某來家裡吃飯。

從法律上來講,李某需要承擔責任麼?

根據《民法典》規定,因過錯而對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責任。

即只要行為人有過錯,且其過錯與被侵害人權益受到損害,具有因果關係的,需擔責。

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請客喝酒,致使客人酒後身亡的情形,都需要負法律責任的。即只有因共同飲酒行為,致使他人發生特定的危險,其他共飲人才產生特定的義務。如共飲人沒有履行特定義務,才承擔相應的責任。

比如說,李某明知道康某繫心髒不好、酒精過敏,飲酒後會導致有危險,而李某卻一味惡意勸康某大量飲酒,並導致意外發生的。李某則需承擔法律責任。

具體到本案中,李某並沒有多次敬酒及惡意勸酒行為,也沒證據證明康某在飲酒和下臺階時出現醉酒不能自理等危險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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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就是說,康某下臺階摔倒是李某不能預見的,即屬意外事件。且在意外發生後,李某已經履行了義務。即第一時間積極送醫搶救。故李某主觀上沒有過錯。因此李某不應對沒有過錯且不能預見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最終,法院判定李某對康某的死亡,無需承擔責任。

春節期間,與親朋好友相聚一堂喝酒,是人之常情,但是提醒大家的是,無論在任何時候,都要適量飲酒!

(感謝文章來源:渭南政法;如有侵權,麻煩請聯絡小編,小編將在收到您的訊息後第一時間刪除)

【來源:大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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