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娛樂

男子挪用公款超123萬元,被判刑兩年一個月

由 法制現場 發表于 娛樂2023-01-29
簡介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何某作為公司股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隱瞞公司運費等已收取的事實,將收取的運費等非法佔為己有,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佔罪

挪用公款怎麼處理

文/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張豪 通訊員 興法宣

近日,廣東興寧市人民法院審結一宗職務侵佔案,被告人何某利用職務身份非法佔有運費及車廂款123萬餘元,被法院以職務侵佔罪判刑。

2015年初,何某加入興寧市某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和其他三股東每人投資80萬元人民幣。何某負責公司的貨車從興寧運輸貨物到外地市的業務聯絡、派車和收取運費。自2015年初至2019年1月期間,何某因經濟緊張,多次隱瞞已收到運費的事實,將收取的運費共計人民幣116萬餘元及出賣公司的車廂款共72390元,合計人民幣123萬餘元未上交給公司,非法佔為己有,用於個人生活、歸還債務等。2019年2月,何某為逃避債務,與其妻子離婚並失聯。2020年6月23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報警。2021年3月15日,何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實。案發後,何某和三股東達成退款協議,退賠部分損失,並取得諒解。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何某作為公司股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隱瞞公司運費等已收取的事實,將收取的運費等非法佔為己有,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佔罪。鑑於被告人何某有自首情節,自願認罪認罰,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依法對其從輕處罰。最終,被告人何某被興寧法院以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責令向三名被害人分別退賠259431。08元。

編輯:吳方舟

【來源:金羊網】

宣告: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資訊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發至郵箱newmedia@xxcb。cn,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內容諮詢及合作:19176699651;yuanshipeng@xxcb。cn。

推薦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