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唆使緬甸已婚女子騙婚 謀取高價彩禮媒婆獲刑

由 大皖新聞 發表于 娛樂2022-09-29
簡介宋某以索要結婚彩禮為名,先後騙取孫某人民幣合計106000元,收到該款後,被告人宋某隨即消失,任何人都聯絡不到她

緬甸騙婚法律怎麼判定標準

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安徽法院網訊息,為騙取高價彩禮,唆使緬甸籍女子與當地一名男子假意結婚,然後伺機逃走。被告人宋某以媒婆為名,給雙方牽線搭橋,並騙取彩禮款106000元。近日,碭山縣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宋某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被告人宋某透過他人介紹,在微信上結識了網友李小會(另案處理)。李小會讓宋某給兩個緬甸籍女子介紹物件,並分給她介紹費。後來宋某得知,該緬甸籍女子小凡(另案處理)已婚,在緬甸賭場上班時,認識中國籍李小會,李小會告訴小凡和朋友小新,到中國她有賺錢快的方法,就是到中國後給她倆分別介紹個物件,在物件家住一個月左右,想辦法逃出來,之後會給其二人每人30000元錢,二人同意並隨李小會來到中國。李小會與宋某約好,2018年10月,宋某安排其弟將李小會、小凡和小新三人從雲南昆明帶到家中。後宋某為片卻外人的信任,對外謊稱李小會是其弟媳婦,小凡是李小會的妹妹,張羅給小凡介紹物件。11月,被告人宋某將小凡介紹給被害人孫某為相親物件,雙方見面後,宋某想方設法取得孫某一家人的信任,後孫家同意了這門親事。宋某以索要結婚彩禮為名,先後騙取孫某人民幣合計106000元,收到該款後,被告人宋某隨即消失,任何人都聯絡不到她。孫某多次與宋某聯絡不上,要求與小凡登記結婚,一直被以各種理由拒絕,孫某知道被騙後,立即報案,宋某在貴州省被抓獲,到案後對詐騙事實供認不諱。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宋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款人民幣106000元,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宋某犯詐騙罪的事實存在,罪名成立。碭山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一、被告人宋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二、責令被告人宋某退賠被害人孫某的經濟損失10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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