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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對外人談自家事引丈夫不滿,打鬥中丈夫被妻子捅傷致死

由 法制經濟 發表于 藝術2022-06-29
簡介2021年9月24日凌晨1時左右,妻子薛某與杜某酒後帶著2歲的兒子乘坐計程車回家

跟老公打架後怎麼治他

近日,陝西省榆林市人民檢察院公佈了一則涉嫌故意傷害罪的起訴書。

2021年9月24日凌晨1時左右,妻子薛某與杜某酒後帶著2歲的兒子乘坐計程車回家。下車時薛某對計程車司機稱自己家也在養出租車。

妻子對外人談自家事引丈夫不滿,打鬥中丈夫被妻子捅傷致死

杜某對此不滿,認為薛某不應該告訴外人自己家養出租車的事情。杜某遂與薛某發生爭吵,回家後二人仍繼續為此爭吵、撕打。

期間,杜某跑到臥室把門關上,薛某從廚房拿了兩把單刃尖刀追到臥室門口,強行將臥室門踏開,持尖刀捅刺杜某脖子、胳膊、及腿部多處。

薛某看到杜某受傷倒地,便將刀子丟進廚房水槽,然後撥打了120急救電話及110報警。當醫生趕到現場時,杜某已經死亡。薛某被神木市公安局出警民警當場抓獲。

經法醫學屍體檢驗,杜某死因為生前被他人持單刃銳器刺破左側鎖骨下動脈及左肺尖部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法院認為,被告人薛某僅因瑣事持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並致他人死亡,犯罪性質惡劣、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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