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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母焊死防盜門,讓祖孫無處可去,女子持13份證據上門和解為哪般

由 我是眉尾旋 發表于 藝術2022-02-01
簡介1、女兒在乎的是錢,缺少父女親情冬雪從小跟著母親,其實她和父親是沒有什麼感情的,所以,難過和不捨都無關緊要,她在乎的是父親去世後家裡的房子和父親那幾年有無存款問題,所以她才會起訴繼母

什麼是白領藍領

現代社會,結婚、離婚是一種常態,所以才會出現太多的家庭矛盾和經濟糾紛。常言說得好,愛情不能勉強,婚姻也無須強求,無論男人女人,對待愛情與婚姻都應慎重,情感婚姻都不能是隨意的行為。

不是喪偶或是離異,男女再重新組建家庭也會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如果不事先明確對方的責任和義務,就會發生很多不必要的麻煩。假如有一方突然去世,又沒有事先立遺囑或公證財產的,勢必會讓子女間引起一場紛爭,甚至還會大打出手對簿公堂。

01

父親突發疾病,繼母為何見死不救?

從哈爾濱市來到伊春的冬雪非常難過,她現在有家不能回,自父親6月份去世後,家裡的房子也被繼母給焊死了,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原來,冬雪的父母早年離異,在他們離婚三年後,她的父親認識了後來的繼母,兩人在一起總共生活了13年左右。在這13年間,都是母親照顧冬雪。如今父親去世了,她心裡很是難受。父親從發病到去世三天時間內,一句話都說不出來。那時她因歲數小也不懂,就問醫生,醫生說

“我建議搶救,現在就做手術”

。然而繼母卻在旁邊說我是他妻子,我不同意做手術。

繼母焊死防盜門,讓祖孫無處可去,女子持13份證據上門和解為哪般

冬雪父親去世那年才53歲,生前在俄羅斯一個木材廠工作,是一名卡車司機,每年都有七八萬元的收入,而這些錢全部在繼母那裡,不僅操勞半生,沒享過什麼福不說,就連在生死關頭都救不了自己。冬雪認為父親的死,繼母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而此後對方的所作所為,更是讓冬雪寒心。

冬雪說,繼母在父親屍骨還未寒的時候就走了,把她跟奶奶扔到家裡,後來又相繼把錢和房子都過戶到繼母自己的名下,這讓她心裡特別不舒服。她沒想到和父親一起生活13年的繼母這麼狠心,絲毫都沒有想過她跟奶奶怎麼生活。

冬雪拿出一沓紙告訴調解員,這裡有父親和繼母同居關係證明,是她在社群開出來的,他倆沒有登記,也不是事實婚姻,就是非法同居在一起共同生活。其中還有兩人同居期間,繼母給她前夫買的煙和飲料。

縱觀我們身邊的人群,不管是朋友,還是家人,有很多人離婚後不會再婚,他們只選擇同居不領結婚證,說白了是法律意識淡薄,但他們有自己的一套理論,就是怕麻煩,假如發生什麼問題,都可以拎包走人,沒有經濟糾紛,雙方都省事。

也有人認為,前一段婚姻的不幸,走出婚姻之後不再想走進下一段婚姻,想一個人過完後半生的人,這樣的事有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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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冬雪說,在2018年時,冬雪的父親沒在國內,就拿錢給她的繼母,讓她在國內買房子,房子之前是她的父親看好的,讓繼母幫忙去籤個字,結果繼母就把自己名字簽上了。2018年前房子還沒有辦理房產證,而房產證是在冬雪父親去世了九天之後,繼母才去辦理的。

02

女兒拿出13份證據,繼母一方卻希望她起訴

當初冬雪父親看中的是三樓的一套房子,花費共11萬,可現在房子卻被繼母給封上了。冬雪的奶奶文大娘表示,她一直在兒子買的房子裡住。當時親家母去世,她大概有五六天沒在這兒,回來門就被焊上了。只見大紅的防盜門上面和開門處都被焊上了一道寬寬的焊縫。

文大娘說,當初兒子志強曾承諾過將這處房產給女兒,但當時他還在國外,各種手續都是由兒媳秀梅代辦的,她偷著寫上了自己的名字。把秀梅攆走後,他們翻出了現金和存摺。冬雪則認為起訴後她們一共向法院遞交了13份證據,而繼母不但一樣證據沒有,而且還拒絕出庭,這分明就是心虛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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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冬雪的帶領下,調解人員在秀梅女兒開的小店裡見到了她的女兒小芳。聽說冬雪是來讓調解的,小芳一口拒絕並氣憤地說,沒有什麼可調解的,也不會讓母親出面,並且他們沒有和解的意願,因為這家人太惡劣了。不但動手打她的母親,還把家裡的東西全都拉走了。

不管是離異還是再婚,都會遇到這些家庭糾紛,而冬雪和小芳作為雙方的女兒,都會站在自己父母的立場去說話,一個說繼母強行占房改名,不搶救父親,一個說自己母親被打,不願和解,各說各有理。

小芳表示,母親和叔叔感情挺好,想把叔叔好好的送走,雙方在坐下一起談談。可她家沒有,叔叔還在太平間,當時來了那麼多親戚朋友,冬雪家卻把她母親打得不像樣。

當問到為何當時不救冬雪父親時,小芳解釋,當時繼父的病特別嚴重,上了手術檯就不一定能下來,上不上手術檯是自己選擇,因為他當時血管全堵,最開始說還有手術的價值,後來又做了一個核磁,就說沒有了搶救的意義了。她花的每一筆錢手機裡都有記錄,治病應該是花了兩萬多,包括後期發喪,所有花的錢,冬雪沒出一分。

小芳表示,繼父的媽媽跟女兒這麼多年都沒出現過,女兒估計連她爸穿多大號鞋都不知道。人沒了,想要錢時回家來了。因為冬雪這些年始終在外面,後來把她找回來了,尋思在家看著她,偷摸又跑了。她父親供她上的學,然後還給她辦的結婚,該為她花錢的都為她花完了,她有點兒太不講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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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對待任何事都不能聽一面之詞,要客觀地進行分析,父親去世,冬雪肯定難過,但這麼多年她確實沒在家,也沒盡過孝心,所以,雙方爭執的無非是房子和錢,她有自己主張的權利,但小芳也有自己的看法。

小芳表示,繼父是掙錢了,但是他也交社會養老保險,返回來六七萬,全都還給她們了,包括醫院報銷回來的一萬多塊錢,也都給他們了。為什麼他家能提供那些證據,因為她把我家佔了。打的我媽回不去家,在我家翻出來那麼點兒東西。

小芳說繼父生前完全有充足的時間可以將房子過到自己名下,可他卻沒有這樣做,這就說明了他的意願就是把房產給母親。冬雪如今折騰分明是別有用心。她希望法院儘快判決,讓她們母女倆早點結束這種提心吊膽的日子。她不願和解,希望冬雪家起訴,她們好有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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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芳的描述中,她理性而客觀,能看出來她的母親和冬雪的父親是有感情的,雖然兩人一直沒有領結婚證,但不否認兩人之間真愛過。有人說,只要相愛過,只要曾經彼此刻骨銘心地痛過,那個人的生死不是與你沒有關係而是與你息息相關。

所以,她對母親和繼父之間的感情能有一個清晰的認知,對冬雪和奶奶的行為讓她無奈,但又渴望趕緊有個結果。

針對文大娘打秀梅一事,文大娘承認自己確實打了她,理由是:我就這一個兒子沒了,白髮人送黑髮人,心中難過沒控制住,就揍了秀梅倆嘴巴。她認為秀梅現在躲避,就是怕揭她老底,說明秀梅還是心裡有愧。

針對房子的歸屬,冬雪媽媽說她不會參與此事,只是孩子覺得這麼多年她爸一點沒有盡撫養義務,這房子和他爸這些年掙的錢她沒花著一分,就是覺得挺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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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情感分析:

看到最後,讓人感慨頗多,雖然雙方沒有進行調解,但從各自陳述中讓我們瞭解了事件大概,不管誰對誰錯,雙方都站在自己立場陳述事實,無論最終的判決如何,只希望曾經的是與非能有一個圓滿的結果。

1、女兒在乎的是錢,缺少父女親情

冬雪從小跟著母親,其實她和父親是沒有什麼感情的,所以,難過和不捨都無關緊要,她在乎的是父親去世後家裡的房子和父親那幾年有無存款問題,所以她才會起訴繼母。

一個是繼女,一個是親生女兒,從兩人的描述中,繼女反而比親生女兒更盡心,繼女對繼父的身體狀況是熟悉的,並且針對冬雪所說也都做出了反駁,看似冬雪手中有13份證據,但有證據並不見得就是一個孝女,她圍繞的是繼母霸佔父親房子並把房產證登記成自己的名字讓她心有不甘,卻缺少一份父女親情。

從冬雪的描述,讓我們看到的是她並沒有盡到做女兒的義務,而父親不但供她上學,還給她結婚,動遷房的賠償款也都給了她。父親養老保險的六七萬給她了,就連父親住院退還的1萬元也給了冬雪,而父親住院她並沒有出錢。所以,人應該學會知足,沒有盡到自己養老的責任,就不能去無條件索取應得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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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父親不改房名,應該是默許給了女方

父親和繼母不管是否領證結婚,都不影響繼母擁有這套房子,因為房產證一直都是她的名字。

其實繼女小芳說得很有道理,繼父從國外回來不是一天兩天,而是幾年,為何從來不更改房產證名字,所以冬雪的理由並不成立。雖然兩人沒有正式結婚,買房子全權讓女方代理,說明他們二人感情真的很好,他也充分信任這位紅顏知已,繼母籤自己名字說明父親也是默許的,如果父親早說過給冬雪買房子,為何冬雪幾年來一直沒讓父親把房子過戶給自己,這也是一個疑點。

3、繼女拒絕和解說明了什麼?

人心不足蛇象的道理大家都知道,全部看完去分析親生女兒和繼女所說,冬雪只是片面之詞,並且她手中的證據也是把小芳母親打走後翻家所得,行為並不光明磊落,而且繼女表述的條理清楚,什麼事都是以事實說話,小芳不和解就在於此,還支援冬雪直接起訴。

從另一方面分析,既然冬雪手中掌握大量證據,她應該勝券在握,何必大老遠回來要求調解,說明冬雪的勝算並不大。

老太太打秀梅說得理直氣壯,自己兒子去世你心裡不是滋味,但這不是你拿秀梅出氣的理由,何況兒子還在太平間沒有下葬,就直接打人,明擺著就是以勢壓人想攆秀梅走。秀梅再不好,也是和你兒子生活了13年的女人,如果真心疼兒子就要和對方有商有量料理兒子的後事才是最明智的。所以,是他們的行為惹怒了女方才讓她把門焊死誰也進不去。

繼母焊死防盜門,讓祖孫無處可去,女子持13份證據上門和解為哪般

看完他們一家的糾紛,讓人想起立遺囑這件事,其他國家在這方面都會提前寫清楚由誰來繼承自己的財產。中國人一般都不會這樣做。如果家庭關係比較簡單,倒不一定像西方人那樣早早地就立下遺囑,但是,如果家庭關係比較複雜,牽扯的繼承人比較多,還真得用公證書把財產繼承問題明確下來,萬一以後有什麼變化,也少給親人們帶來麻煩。

你認為冬雪能要回這套房子和父親的財產嗎?歡迎大家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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