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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獄友再見面,他竟成了對方的“替罪羊”

由 正義網 發表于 藝術2023-02-04
簡介老古辯解稱, 2021年3月31日,他去找侯俊傑是為了要回老家給愛人移墓碑的事,並不涉及毒品的金錢交易往來,他也不知道陶銘升和侯俊傑在北京被抓獲的事

以前洗錢會被追究嗎

昔日獄友再見面,他竟成了對方的“替罪羊”

“早安,清晨的空氣清新無比……”收到老古發來的這條看似沒頭沒腦的問安訊息,還在列車上的陶銘升立刻警覺了起來。他知道,老古並不是單純地和他打招呼,而是想試探他是否已經被公安機關抓獲。

陶銘升立即回覆了一句“早安”,其實是向對方說明:我目前未被抓獲。

昔日獄友再碰面

陶銘升出生於1963年,曾有過多次、長期服刑經歷。早在1988年,他就因盜竊罪被河南省高階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後經湖北省高階法院、武漢市中級法院裁定減刑。

在20多年漫長的服刑生涯裡,他認識了老古。老古於1988年11月28日因犯搶劫罪被判刑,與陶銘升在同一所監獄服刑,兩人成了“獄友”。

2006年,老古刑滿釋放。出獄後的他與陶銘升失去了聯絡。2010年,陶銘升刑滿出獄。出獄後,他在武漢一家醫院找了個做零活的工作,日子過得平淡無奇倒也衣食無憂。

2020年,正在上班的陶銘升突然接到老古的電話。與十幾年不聯絡的 “獄友”重新聯絡上,陶銘升有些意外,兩人相談甚歡,關係也更加熟絡。老古吹噓說,自己這些年在武漢做生意賺了不少錢。問及陶銘升的近況,得知他薪水微薄後,老古說可以向陶銘升介紹一些賺錢和工作的機會。

此後,老古經常給陶銘升打電話閒聊,若是有一段時間沒有通話,老古也會在微信上給陶銘升發訊息問候近況。

2021年3月初,老古稱自己的銀行卡暫時不能使用,要求借用陶銘升的銀行卡接收一筆生意週轉資金。陶銘升想自己的銀行卡里也沒有錢,於是沒多想,就把銀行卡交給了他。

2021年3月30日,老古再次和陶銘升打電話,說銀行卡里有朋友打來的一筆錢,自己不知道銀行卡的密碼,要求陶銘升儘快幫他取出來。

雖然也很奇怪為什麼老古要用自己的銀行卡接收錢款,還要讓自己幫他取錢,但看在老朋友的面子上,陶銘升簡單地認為這只是幫朋友一個忙。之後,陶銘升去銀行取出了16萬元現金交給了老古。

第二天,老古又到陶銘升家附近找他,把他帶到了附近小區的樓棟中。陶銘升發現,這次碰面,老古特別謹慎,環顧四周,找到了一處沒有監控的角落,小心翼翼地將一包東西交到陶銘升的手上。老古接下來的話讓陶銘升吃了一驚。

“這是冰毒,你幫我跑一趟交給北京的買家,事成之後給你8000元。”還沒等陶銘升反應過來,老古又給了他一部手機,手機裡存有一個電話號碼,讓他到北京後,用手機上的電話給收毒品的人打電話,對方會告知他把毒品送往哪裡。

老古的這番話讓陶銘升明白,原來,老古是做販賣毒品生意的。陶銘升心中也有疑惑:老古是從哪裡弄來的這些毒品?陶銘升低頭看著手裡的一袋毒品,陷入了思想鬥爭。

他想,從武漢到北京只需要短短几個小時,就可以賺到8000元,這比他平時工作賺錢輕鬆得多。糾結再三,陶銘升同意幫老古跑這一趟。

陶銘升其實不知道,老古不僅利用他運送毒品,還用他的銀行卡接收毒資。而往陶銘升銀行卡里打錢的人叫侯俊傑,是一個購買毒品的人,他是透過網路聯絡到老古的。

常年吸毒的買家

家住北京的侯俊傑是一名長期吸毒人員。2021年2月的一天,侯俊傑聯絡老古,希望購買冰毒,並向老古詢問價格。老古告訴他,每克冰毒900元。感到價格合適,侯俊傑決定在老古這裡購買190克冰毒。

和侯俊傑談妥後,老古明白,親自運輸毒品要冒的風險很大,而且自己實名的銀行卡一旦接收毒資,將會涉嫌販賣毒品罪。誰能做這個“替罪羊”?他想到了找同在武漢的“獄友”陶銘升。

一直在北京等訊息的侯俊傑得知買貨、送貨的事有了著落,也放下心來。侯俊傑因為長期吸食毒品,身體狀況很差。他購買毒品的17萬元都是從各處借來的。在這17萬元中,最大的來源就是他的女朋友楊明媚。

楊明媚與侯俊傑是在2019年的一次飯局上認識的。認識之初,侯俊傑對楊明媚很好,並向楊明媚隱瞞了吸食毒品的癖好。沉浸在愛情中的楊明媚也沒有懷疑。兩人認識後很快同居並生下了一個兒子。

隨著侯俊傑吸毒越來越頻繁,楊明媚終於發現事情不對勁。她還發現侯俊傑的身體狀況很差,詢問後,侯俊傑才告知她實情,並稱自己的病要依靠毒品才能緩解疼痛。

得知真相的楊明媚十分痛苦,她後悔認識了侯俊傑,更後悔和他有了孩子。但因為孩子的原因,她一直狠不下心與侯俊傑分開。

從2021年開始,在侯俊傑的要求下,楊明媚不得不四處籌錢給侯俊傑,以幫助他購買毒品。因為毒品購買渠道有限,看著侯俊傑每天生活在痛苦中,楊明媚很擔心侯俊傑因為買不到毒品吸食,身體的疼痛會越發嚴重。

後來,得知老古這邊有購買渠道,這讓楊明媚放下心來,於是和侯俊傑一起在家等著送貨上門。

其實早已被盯上

2021年3月,公安機關發現有人準備從湖北購買毒品運往北京給侯俊傑。

原來,侯俊傑有多次犯罪前科,且販賣毒品的同時自己也吸毒,並多次被公安機關抓獲。但因為其身體狀況很差不能收押,本案發生時一直處於取保候審的狀態。雖然侯俊傑一直未被收押,但公安機關對侯俊傑的通訊聯絡與他名下的錢款走向一直持續關注。

2021年3月,公安機關發現侯俊傑名下銀行卡有大額款項匯到湖北的一個叫陶銘升的人卡上。陶銘升因此成了公安機關重點關注物件。公安機關也監測到陶銘升在收到錢款後購買了從湖北到北京的車票。因此,陶銘升乘坐的這趟列車從發車開始就在警方的嚴密監控中。

2021年4月1日10時許,就在陶銘升給老古發出“早安”資訊短短兩個小時後,他到達了北京西站。剛一下車,就被早已部署在附近的民警抓獲。

在陶銘升的雙肩包裡,警方起獲了一個放在手提袋裡的黑色塑膠包裝袋,把黑色塑膠袋開啟後,裡面是用衛生紙厚厚包裹的報紙包,報紙裡面有四包奶白色不明晶體物品。

鑑定證實,晶體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計重為193。92克。

陶銘升向公安機關供述稱,他無法提供收毒品人的具體地址,只有一個手機號,而手機和毒品都是老古給他的。陶銘升感到很無辜,他認為自己只是為了8000元參與了運輸毒品,但按照刑法規定,製造、販賣、運輸毒品都要受到刑事處罰。

根據陶銘升提供的線索,公安機關很快找到老古。

2021年4月1日中午,一直在武漢等待的老古還在給兩人發訊息,確認他們是否已經完成交易。老古再次狡猾地以旁敲側擊的手段詢問兩人“吃飯了沒有”。

在沒有收到兩人回覆時,老古立刻意識到情況不好,馬上刪除了兩人的微信。

2021年6月1日,因涉嫌販賣運輸毒品罪,公安機關將老古羈押,並於同年7月5日逮捕。

老古被抓後一口咬定自己是被陷害的。老古辯解稱, 2021年3月31日,他去找侯俊傑是為了要回老家給愛人移墓碑的事,並不涉及毒品的金錢交易往來,他也不知道陶銘升和侯俊傑在北京被抓獲的事。老古以為只要錢不流經他手,就可以把責任完全推到陶銘升身上。

雖然老古將責任推卸乾淨,但辦案人員還是明顯感覺到他的供述違背常理,且存在與在案其他證據相互矛盾的情況。

此外,透過侯俊傑和陶銘升的證言,以及陶銘升與老古間的微信聊天記錄,可以證實老古是販賣毒品的人。他借用陶銘升銀行卡接收、支取毒資,已涉嫌自洗錢犯罪。

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對洗錢犯罪進行了修訂。以前,自洗錢犯罪被吸收在上游犯罪中,而刑法修正案十一將洗錢犯罪相關規定進行了修訂,對自洗錢行為按照洗錢罪追究刑事責任,加大了對實施上游犯罪時利用他人賬戶收取錢款行為的處罰力度。

而陶銘升提供銀行賬戶支取毒資發生在2021年3月底。也就是說,只要證實陶銘升是毒品犯罪,那麼他和老古都有可能面臨觸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和洗錢罪,並且是數罪併罰。

2021年11月22日,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以老古涉嫌販賣、運輸毒品罪,洗錢罪;以陶銘升涉嫌運輸毒品罪向北京市東城區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對侯俊傑以存疑不起訴作出處理。

經審理,2022年1月17日,東城區法院作出判決,以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被告人老古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萬元;以洗錢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罰金2萬元,沒收個人財產5萬元。2月9日,法院作出判決,以運輸毒品罪判處陶銘升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萬元。

承辦此案的檢察官王京媛告訴記者:“陶銘升將自己銀行卡借給老古使用,又幫助他支取毒資,很容易被認定有販賣毒品的可能性。為了防止這種情況發生,在平時生活中,不要輕易將銀行卡借給他人使用。”

即使自己沒有捲入犯罪行為中,如果名下銀行卡一旦出現涉嫌犯罪的情況,對個人的信譽也會造成不可挽回的影響。檢察官提醒大家,不要為了小利益而讓自身處在危險之中。(文中涉案人員均為化名。)

(來源:方圓微信 作者:陳星嵐 伊曉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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