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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陵:戶外廣告招牌立新規助力城市管理精細化

由 身邊24小時 發表于 藝術2023-02-01
簡介據市司法局立法科科長張曉利介紹,《辦法》共三十條,主要從適用範圍、定義、設施設定基本要求、職責分工、戶外廣告設定規劃、設施設定技術規範、許可與監管、維護與管理、法律責任等方面,對我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施設定中突出問題進行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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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日前從市司法局立法科瞭解到,《銅陵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施設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2023年1月正式施行。作為我市今年城市管理方面的一部地方立法,《辦法》出臺並施行後,將從法治層面解決戶外廣告和招牌管理不到位的問題,進一步健全完善我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施的規範設定,最佳化市容市貌。

據市司法局立法科科長張曉利介紹,《辦法》共三十條,主要從適用範圍、定義、設施設定基本要求、職責分工、戶外廣告設定規劃、設施設定技術規範、許可與監管、維護與管理、法律責任等方面,對我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施設定中突出問題進行規範。

戶外廣告和招牌是體現城市形象和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載體。長久以來,戶外廣告和招牌設施設定存在佈局不合理,老舊廣告牌匾不規範、品質不高、多數存在安全隱患以及城區戶外廣告設定公共資源利用率不高等突出問題。此外,在日常管理中,由於管理體制不順暢、許可監管措施不統一的問題,也使得這些突出問題一直得不到妥善解決。

張曉利表示,我市原有的《銅陵市戶外廣告設定管理辦法》一定程度上對規範城區戶外廣告的設定管理等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但隨著我市經濟社會的持續快速發展,戶外廣告和招牌設施的型別更加豐富、數量大幅增加,管理實踐中出現了許多新的情況。且原辦法實施以來,涉及戶外廣告管理的相關上位法相繼多次修訂,對戶外廣告的規範管理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新的技術標準。因此,亟需制定出臺新的規章,對戶外廣告和招牌設施設定的審批、管理體制、設定規範等多方面加以理順並作出制度性安排,使設定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根據今年的市政府立法計劃,市城管執法局在深入開展基層立法調研的基礎上,借鑑其他城市立法先進經驗,結合我市戶外廣告和招牌現有的管理體制,組織起草並向市政府報送《銅陵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施設定管理辦法》規章草案送審稿。按照立法程式,市司法局對草案送審稿進行統一審查,透過市司法局官網、市政府資訊公開網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同時書面徵求縣區政府、市政府相關部門單位意見;組織市政府相關部門、縣區基層管理部門、社群、戶外廣告和招牌設施設定人、行業協會、法律顧問等代表圍繞草案送審稿召開了三場立法論證會,就立法中涉及的重大措施和專業性問題進行論證;針對重點問題與相關部門及時溝通、協調;諮詢請教省司法廳、省人大法工委、兄弟市相關立法工作對策;與起草部門集中時間進行專項修改,就草案的合法性、合理性、操作性和立法技術等方面進行討論;針對系統修改後的草案再次書面徵求重點部門和市人大法工委意見。根據各方意見建議,對草案修改稿多次進行修改完善,最終形成此次提交會議審議的版本。

“隨著該辦法的頒佈和落實,明確了戶外廣告和招牌設施設定人、設施製作從業人員、相關行業組織、政府管理部門等各方面的權利和責任。尤其是明確了日常維護、運營管理、安全檢查、審批監管、事後巡查等環節的責任人,促進戶外廣告健康有序發展,既能為城市經濟發展添翼,又能為市容增彩。”張曉利告訴記者,各級各部門透過全面落實市政府立法計劃,健全了城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施設定管理的規章制度,解決了此前定義、範圍模糊,誰來管、怎麼管以及審批、維護、監管等一系列問題,將進一步最佳化城市生活環境,提升城市品質和精細化管理水平。《辦法》明年1月1日正式實施後,立法科將指導規章實施部門,加強執法監管,同時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要求,加強日常法治宣傳教育,有序推進規章貫徹落實到位。

【來源:中安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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