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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外借有風險,需謹慎!

由 天眼新聞 發表于 藝術2023-01-22
簡介原告與被告雙方借款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雖然出借信用卡的行為違反了銀行關於信用卡的管理規定,但雙方將信用卡欠款轉化為借款的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規定,雙方之間借款合同依法成立並生效

用信用卡借100元一年不玩會發生什麼

出借信用卡幫朋友,卻背上10萬餘元債務?“江湖救急”需三思!

近日,麻江法院審結了一起因出借信用卡而產生的民間借貸糾紛案。

李某某因需要資金週轉便向好友劉某借款。劉某沒錢但又抹不開面子,就將自己的三張信用卡借給了李某某,由其自行在額度內消費並在限期內償還賬單,解了李某某的燃眉之急。不料,被告李某某持原告劉某信用卡先後多次向銀行借款共計9餘萬元後,未還銀行借款及利息。

信用卡外借有風險,需謹慎!

2021年7月16日,原告與被告對借款進行結算,並立了欠條,被告欠原告借款本金9萬元,並願意每月支付利息900元,到期不還,原告可憑此欠條起訴。然而被告至今沒有履行雙方的約定,所欠銀行本息一直由原告償還。現今,被告還玩起了“躲貓貓”,把劉某的微信拉黑,甚至換了電話號碼,根本聯絡不上了。無奈之下,劉某訴至法院。

原告與被告雙方借款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雖然出借信用卡的行為違反了銀行關於信用卡的管理規定,但雙方將信用卡欠款轉化為借款的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規定,雙方之間借款合同依法成立並生效。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一致協議,由被告李某某向原告劉某分期返還借款本息10萬餘元。

信用卡外借有風險,需謹慎!

法官提醒:信用卡的使用是持卡人與銀行之間的契約,外借行為本身就違反了契約內容。而且信用卡出借存在諸多風險,如借款人逾期還款,損害卡主個人徵信;在他人持卡期間發生非法套現、詐騙等違法行為,卡主也難逃其責。因此,不要將信用卡外借,小心惹禍上身。

貴州日報天眼新聞記者  何乾

編輯  楊霞

二審  張軍

三審  石俊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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