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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因毒奶粉致病,天價索賠並非敲詐勒索

由 曾傑律師 發表于 藝術2023-01-03
簡介受損的消費者威脅向法院提出起訴、向媒體曝光,是消費者正當合法的維權行為,郭麗不僅曝光了企業的銷售毒奶行為,還發現了雅思利空殼公司的行為,與敲詐有別,反而對社會有益

北京郭利案賠了多少

十年前的三聚氰胺毒奶粉案,其實當時不止三鹿一家奶粉有問題。

北京人郭利,從事翻譯工作,因為女兒喝了施恩產的三聚氰胺問題奶粉後檢查出腎異常,同時他還發現這家奶粉在美國註冊的是空殼公司。於是發起天價索賠,要求賠償百萬。

但不曾想,卻被企業報警敲詐勒索,最後其被判入獄五年,在廣東的監獄裡,他堅持不認罪。出獄後,他透過不斷申訴,最終得到了無罪的的判決,可謂是遲到的正義。

天價維權會構成敲詐勒索嗎?不會,他們有著天然的界限。

女兒因毒奶粉致病,天價索賠並非敲詐勒索

首先,維權具有目的正當性,即使提出天價索賠,這也只是受害消費者對自己和家人權利的評估,即便是要價一個億,他也有權提出這個要求,當然,商家同不同意也是他自己的自由。

其次,世界各國法律對於消費侵權大多支援懲罰性賠償,特別是對於兒童身體健康造成的侵權。

因為從個體角度而言,侵權所造成的危害,對一個企業的賠償而言,代價並不大,並不足以對企業產生足夠的震懾作用,因此索取遠大於損害的賠償具有一定的合法性。因此對於該類企業,我們不僅支援有關部門對其天價的罰款,也支援消費者對其天價索賠。

最後,並不是說只要有威脅就構成敲詐。

受損的消費者威脅向法院提出起訴、向媒體曝光,是消費者正當合法的維權行為,郭麗不僅曝光了企業的銷售毒奶行為,還發現了雅思利空殼公司的行為,與敲詐有別,反而對社會有益。消費者已曝光起訴為要挾,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與敲詐勒索具有天壤之別。

只能說,本案最終改判無罪符合罪刑法定的原則,一起錯判,足以造成一個家庭一輩子的悲劇,郭利索賠多少都不過分,讓相關企業付出應有的代價,讓相關受害人獲得應有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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