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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網應從被罰中知其所往

由 齊魯壹點 發表于 藝術2023-01-02
簡介二是指出知網存在限定學術期刊出版單位、高校只能與當事人進行交易,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中文學術文獻網路資料庫服務等行為,明確了知網實施了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

學校知網查重幾次機會

今年5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知網涉嫌壟斷進行立案調查,引發大家持續關注。12月26日,市場監管總局認定知網濫用在中國境內中文學術文獻網路資料庫服務市場的支配地位實施壟斷行為,處以8760萬元罰款。知網方面表示,對此處罰誠懇接受,堅決服從。

知網到底有沒有涉嫌壟斷?長期以來,輿論場爭議不休,凸顯了問題的複雜性。一方面,所有學術研究者繞不開、躲不過知網,從被網友吐槽下載自己的論文還收錢,到被知名教授告上法庭並敗訴,再到中國科學院不堪“千萬級別”的續訂費而告別知網,“天下苦知網久矣”的呼聲不絕於耳;另一方面,不少人認為知網收錄海量文獻資料並維護其正常執行,的確付出了成本,有權制定收費規則。而且,它之所以“一家獨大”,是因為很多期刊看中了知網的“學術影響力”,主動和知網進行合作,不能因為它漲價、毛利高就輕易認定涉嫌壟斷等。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調查,條分縷析迴應了相關爭議:一是透過明確中文學術文獻網路資料庫服務的商品市場,明確中國境內的地域市場,限定了相關市場條件,明確知網在特定條件下具有支配地位;二是指出知網存在限定學術期刊出版單位、高校只能與當事人進行交易,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中文學術文獻網路資料庫服務等行為,明確了知網實施了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三是指出知網涉嫌違反《反壟斷法》禁止的“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商品”和“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等規定,給出了行政處罰的依據和決定。

跳出有關壟斷的具體細節,也可以看出相關部門對智慧財產權的態度。所謂“知識可以寶貴,但不應該高貴,更不應該昂貴”,學術資料庫提供的產品與一般商品不同,由於著作權法的保護,版權資源具有極強的排他性,一旦形成壟斷,阻礙的不僅是平臺的創新發展,而且損害了學術期刊出版單位、高校及作者利益,以及資料庫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最終限制的是學術資源自由流動和傳播。從這個角度上,我們不反對商業機構來做知識生意,但其目的應該是增進社會總體福利,成為推進學術研究的“墊腳石”,而不是成為阻礙學術發展的“絆腳石”。

欣慰的是,知網正在作出改變。從不久前向個人使用者直接提供查重服務,到此次制定15項整改措施,其中不乏大幅降低資料庫服務價格、解除獨家合作協議等具有實際意義的動作,可以讓人看到知網整改的誠意。正如趙德馨教授所言,“這是公正的處罰結果,為知識分子的創作提供了法律保護”,知網被查,不僅是對作者和使用者合法權益的維護,也是中文學術文獻網路資料庫服務市場規範健康創新發展的一個契機。只有吸取教訓,重新自我定位,重拾使用者信任,才能夠擺脫過去的發展路徑,真正成為助推學術發展和繁榮的建設性力量。

(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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