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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假證刻假章,山西男子數罪併罰被判11年

由 環球網 發表于 藝術2022-09-27
簡介忻府區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牟利為目的,大量偽造、買賣國家機關、武裝部隊、公司企業、事業單位證件、印章,變造身份證件並出售,其行為已構成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印章罪

辦理假公章一般怎樣判刑

本文轉自【山西晚報】;

偽造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證件、印章,變造身份證件並出售。5月7日,山西晚報記者從忻府區法院獲悉,王某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55000元。

被告人王某僱用被告人劉某使用刻有王某手機號碼及“辦證刻章貨到付款”字樣的印模,在忻州市忻府區等地的眾多建築物、圍牆上蓋印並進行宣傳。其間,忻府區馮某等多人透過蓋印上所留的電話與被告人王某取得聯絡,多次購買其偽造的“忻州日報工作證”“危貨資格證”“太原市大眾中學畢業證”等假證。案發後,公安機關從被告人王某位於太原市小店區許西村的租房處查獲偽造的國家機關印章304枚,偽造的軍隊印章17枚、個人印章167枚、各種雜章42個,偽造的各類企事業單位印章435個,偽造、變造的人口暫住證、身份證等證件22個、畢業證等證書32份。

忻府區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牟利為目的,大量偽造、買賣國家機關、武裝部隊、公司企業、事業單位證件、印章,變造身份證件並出售,其行為已構成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印章罪;偽造公司、事業單位印章罪;偽造、變造身份證件罪;偽造武裝部隊印章罪,犯罪情節嚴重且系共同犯罪的主犯,決定對其數罪併罰,執行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55000元。被告人劉某釋出製售假證非法廣告,幫助被告人王某介紹業務,其行為構成買賣國家機關證件、印章罪,鑑於其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系從犯,決定對其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8000元。

採寫:山西晚報全媒體記者 郭衛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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