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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大連一商場,媽媽買衣服時孩子手被燙傷,讓商家賠一萬

由 龍漢資訊 發表于 藝術2022-07-22
簡介雙方協商又各退了一步,姬女士要求商家賠償三千元

大連買衣服去哪裡

前幾天,姬女士帶著兩歲的兒子和朋友,到一家商場購物,在選購服裝時,突然聽見兒子一聲大喊,嚇了姬女士一跳。姬女士一看兒子的右手被一個捲髮棒給燙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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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女士:

我就聽著他嗷一聲哭了,我就去看了一下,哎呀媽呀燙著了。

姬女士介紹,

商場內一家服裝店地面上,插

著一個捲髮棒充著電,

孩子不知道危險就伸手抓了一下。

起初姬女士以為不怎麼嚴重,可過了一會五個手指肚全起了水泡,姬女士就抱著兒子去兒童醫院處理了一下,回頭找到商家要求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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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

顧客一開始跟我們要一萬,後來又說少五千不可以,我們這面是給到兩千的賠償。

雙方協商又各退了一步,姬女士要求商家賠償三千元。但商家沒有同意,

雙方爭執不下,

而孩子右手有一個手指的傷情

開始惡化。

三天了以後孩子老抓東西,孩子的手有點感染,一直也不好,老也在出血。

姬女士帶著孩子又去了四院治療,現在手已經有所好轉。但仍需每天換藥。

事發大連一商場,媽媽買衣服時孩子手被燙傷,讓商家賠一萬

由於雙方各不讓步,孩子被燙後的賠償一直拖著。姬女士求助到媒體,在記者的陪同下,姬女士再次找到商家。

姬女士:

作為家長我也有責任,我就多照看一點。現在我這最低就是三千,你們就卡在兩千五。

姬女士:

看來這中間就差五百塊錢的事,

在記者的調解下

其實在公共場所,意外傷害偶有發生,那麼這個責任該如何劃分,就此問題,記者採訪了相關律師。

雙方達成和解。

這個責任要是我們來看的話,賣服裝的這個地方應該有個安全保障義務,保障前來購買貨物的人的人身安全。

律師介紹,雖然商家有保障購物者人身安全的義務,但這不代表購物者沒有責任。類似姬女士這種情況,姬女士對孩子就負有監護責任。這個案件當中的責任劃分,我們傾向於認為小孩方面承擔百分之七十的責任。賣服裝的商家承擔百分之三十的責任。

小編在此也提醒大家:

律師張榮君:

在公共場所發生意外傷害,

法律在保護受害人利益同時,

我們畢竟是有獨立行為能力的公民,在公共場所活動,有約束自己行為的責任,尤其是各位孩子的家長,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孩子,避免意外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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