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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臺敞開,風大灰多還不安全,物業卻不讓封?

由 雲南臺都市條形碼 發表于 農業2022-05-16
簡介記者聯絡到小區物業方,物業明確表示,目前確實不能封陽臺,原因是房子在滇池邊,為了美觀統一,在開發商與業主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中已經明確,不得隨意改變隔斷方式

大灰用的安全嗎

這幾天,

西山區滇池路華夏四季小區的

一些業主十分苦惱,

因為陽臺敞開著……

陽臺敞開,風大灰多還不安全,物業卻不讓封?

陽臺敞開,風大灰多還不安全,物業卻不讓封?

物業:雙方籤協議“不封陽臺”

業主說,是物業不讓他們封陽臺,這一來,陽臺敞開著,在這樣的大風天,陽臺成天落滿灰塵,非常難打掃。

陽臺敞開,風大灰多還不安全,物業卻不讓封?

小區業主

:“陽臺都鋪了一層細細的灰,這層門也沒有用,你總要出去,比如你現在穿著拖鞋出去,鞋都弄髒了。”

小區業主

:“陽臺開著,灰又大,噪音又大,夏天蚊子又多。”

陽臺敞開,風大灰多還不安全,物業卻不讓封?

業主們說,讓大家苦惱的就是,這麼大的陽臺,物業居然不讓封。最讓住戶們擔心的是,不封陽臺,孩子不安全。記者發現,每戶的觀景陽臺和生活陽臺都是開放式,陽臺外面有一層約1米2高的玻璃,內嵌不鏽鋼護欄。

小區業主

:“我擔心小孩子搬個凳子踩著就翻下去了,我看這個高度在1米2左右,也是在安全標準範圍內,但是居家生活,自己的安全標準要比國家標準要定得高一些。”

陽臺敞開,風大灰多還不安全,物業卻不讓封?

華夏四季小區位於西山區觀景路與西福路交叉口,16棟樓都是8層的大平層戶型。記者聯絡到小區物業方,物業明確表示,目前確實不能封陽臺,原因是房子在滇池邊,為了美觀統一,

在開發商與業主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中已經明確,不得隨意改變隔斷方式。

對此業主們表示,協議雖然簽了,但當時根本沒太注意內容。

陽臺敞開,風大灰多還不安全,物業卻不讓封?

小區業主

:“接房那天在事情很多很雜的情況籤的,不籤你就接不了房,而且是他們擬定的格式合同,這個在合同法上,我們認為效力是存疑的,不讓封的這個做法是否有法律支援?”

小區業主

:“開發商已經把房子交給我們了,現在使用權是我們的,開發商為什麼有權利干預我們封陽臺?還有物業也沒有這個權利。”

陽臺敞開,風大灰多還不安全,物業卻不讓封?

對此物業方表示,小區的《前期物業服務協議》、《臨時管理規約》、《裝飾裝修服務協議》中

明確禁止封陽臺

,並且依據國家住建部110號令第六條規定,

裝修人從事住宅內裝飾裝修活動,未經批准,不得改變房屋外立面。物業公司只是在依法履行管理義務,制止業主自行封陽臺的行為。

對此,業主們也有自己的看法。

陽臺敞開,風大灰多還不安全,物業卻不讓封?

小區業主

:“封陽臺也不涉及外立面的改變,而且那個檔案大概20年前了,跟現在的生活狀況已經脫節了。”

業主們表示,他們也將繼續諮詢法律專業人士,並和物管方繼續溝通,看看能不能找到可行的方案,解決不能封陽臺帶來的煩惱。

業主和開發商、物業都簽訂了協議,

明確禁止封陽臺

想封陽臺的業主怎麼辦?

今晚

《以案釋法》嘉賓

陽臺敞開,風大灰多還不安全,物業卻不讓封?

雲南勤業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

袁文素

主要執業領域:

婚姻家事法律事務,企業法律顧問。

律師解讀: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為您解讀!

陽臺敞開,風大灰多還不安全,物業卻不讓封?

由雲南省司法廳、

雲南省普及法律常識辦公室、

雲南廣播電視臺聯合制作的法制節目。

陽臺敞開,風大灰多還不安全,物業卻不讓封?

公共頻道的此檔法制欄目,

讓普法更貼近民生,

讓法律真正為民服務。

每週三、週六晚

雲南廣播電視臺公共頻道(

YNTV-6

21:30分播出

歡迎收看!

陽臺敞開,風大灰多還不安全,物業卻不讓封?

編導:段薇

海報製作:藍點點

編輯:董桂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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